北京,60岁大爷把12岁女孩哄骗到卧室说要给她量身高,女孩信以为真,跟着大爷进去

豆莱说说 2025-11-19 18:49:55

北京,60岁大爷把12岁女孩哄骗到卧室说要给她量身高,女孩信以为真,跟着大爷进去了,谁料,进到卧室,大爷不仅给女孩看了不该看的画册,还伸手摸她不该触摸的部位,女孩吓懵了,赶紧逃离,事后她告诉母亲,母亲心疼不已,报警处理,大爷很快被抓,可他死活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法院最终这么判。 北京朝阳区这起案件,看得人既气愤又揪心,60岁的房东竟对12岁的邻家女孩下手,实在突破底线。   事情要从2024年7月说起,12岁的小常跟着姑妈和妹妹,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跟打工的父母邵女士、常先生团聚。   一家人租住在朝阳区某村的自建房里,房东是60来岁的北京本地人韩某,两家同住一个院落,平时相处得还算客气,没闹过矛盾。   邵女士夫妻压根不知道,这个看似和善的邻居,其实有过猥亵罪的犯罪前科,韩家一直把这事瞒得严严实实,没敢对外透露半个字。   7月14日刚到北京,小常姐妹俩还沉浸在和父母团聚的喜悦里,压根没意识到身边藏着危险。   7月15号下午3点左右,邵女士要去上班,想着孩子在家闷得慌,就没锁房门,只叮嘱姐妹俩别随便出门,注意安全。   她刚走没多久,韩某就悄悄溜到了邵女士家,当时小常的妹妹在院子里玩耍,小常一个人在房间里看手机。   韩某凑到小常身边,语气热络地问她闷不闷,要不要去自己家玩玩。   小常本来在家也觉得无聊,听韩某这么一说,没多想就跟着去了。   那会儿韩某家里没其他人,到了客厅后,他就开始给小常“画饼”,说自己在派出所有朋友,能帮小常办北京户口。   接着又神秘兮兮地说,自己房间里有件“宝贝”,别人出一万块都不卖,还提议让小常进房间,顺便帮她量身高。   12岁的孩子心思单纯,被韩某说得好奇心爆棚,乖乖跟着进了卧室。   可进去后,韩某拿出的根本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一本满是不堪入目的画面的画册,小常一看脸瞬间红透,浑身不自在。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韩某就伸出手,触碰了她身体不该被碰的隐私部位。   小常吓得脑子一片空白,赶紧找借口跑到客厅,可韩某压根没打算停手,又跟着追到客厅,继续对她实施猥亵。   孩子的本能让小常拼命挣脱,慌慌张张逃回了自己家,韩某还不依不饶地跟了过来。   看到小常的妹妹已经回到房间,韩某可能觉得人多不好下手,就对小常说“晚饭后再找你聊,改天带你出去玩”,之后才悻悻离开。   当晚,小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越想越害怕,忍不住给姑妈打了电话,哭着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姑妈一听又气又急,赶紧让她立刻告诉母亲,邵女士得知后,心疼得直掉眼泪,怒火中烧的她,当晚就带着小常去了派出所报案。   谁也没想到,这已经不是韩某第一次欺负小常了。   2022年暑假,小常来北京团聚时,就曾遭到过韩某的侵害,当时她告诉了姑妈,可姑妈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竟然让她不要再追究,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正是这份“息事宁人”,让韩某更加肆无忌惮,才有了第二次的伤害。   警方接到报案后,当晚就将韩某抓获,同时立案侦查,收集到了相关证据。   检察院很快以“猥亵儿童罪”对韩某提起公诉,还支持小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医疗费、心理疏导费等相关费用。   庭审时,韩某嘴硬得很,死活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事,可证据不会说谎,小常的陈述、相关物证和调查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法院审理后认定,韩某身为有猥亵前科的人员,两次对不满14周岁的小常实施侵害,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结合他的犯罪情节和从重处罚的司法精神,最终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同时赔偿小常经济损失10641.3元。   其实这起案件,给所有家长都敲响了警钟。   孩子的天真无邪,绝不能成为坏人作恶的“可乘之机”,尤其是租房居住时,对邻居的背景了解不足,更要提高警惕,不能轻易让孩子单独和异性长辈相处。   姑妈当初的“息事宁人”,看似是为了孩子“名誉”,实则是在纵容犯罪,让孩子再次陷入危险,这种做法真的不可取。   韩某作为邻里长辈,本该呵护晚辈成长,却利用孩子的信任实施侵害,有前科还不知悔改,被判刑完全是咎由自取。   更值得深思的是,像韩某这样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社会层面的监督还存在漏洞,如何让这类人“不敢再犯”,是需要大家共同思考的问题。   未成年人的保护,从来不是一句口号,需要家庭、社会、法律形成合力,既要教会孩子分辨危险、勇敢说“不”,也要让坏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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