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就一定是合理的吗?”北京,男子吃早餐时,发现有家卖的油条有半米长,好奇

梅姐说法 2025-11-01 08:18:58

“明码标价就一定是合理的吗?”北京,男子吃早餐时,发现有家卖的油条有半米长,好奇之下点了一根,最后付款时竟要39块。对此店员表示这是纯手工做的,不含明矾。男子郁闷的付完款,随后就投诉到了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店家是明码标价,符合自主调节市场价格的要求。 武汉晚报十月三十一号报道了这则男子吃早餐时,因没有询价点了一根油条,最后结账发现售价高达39元的新闻,直呼遇到了“油条刺客”! 事发当天小王(化名)照旧到常去的早餐店过早,突然发现今天的油条炸的特别好,不仅个头大,差不多有半米长,香味更是扑鼻而来。 心动之下小王直接点上了一根,可真吃到嘴里感觉也就那样,和平常吃的油条口感差不多,只是分量稍大一些而已。 就这一根油条下肚,小王就感觉吃撑了,第一次吃到分量这么足的油条,小王也觉得挺满意的,以后也可以和小伙伴吹嘘一番。 准备付款的时候,小王发现竟然要50多块,查看明细后发现这根油条就收了39块,这也太离谱了。 要知道平常的油条也就2块钱一根,稍微讲究点的也就5块这样,就算这又要比正常的油条大了一圈,小王感觉撑死也就值个10块吧,可店家竟然要收39块,这不是坑人吗? 小王当场提出了质疑,凭什么卖这么贵? 店员可能是类似的情况见多了,熟练的回答道:“我家的油条都是纯手工做的,不含明矾等有害成分,配料安全实在,自然值这个价。” 见小王仍在怀疑,店员继续道:“其实这款油条已经下架一段时间了,但有很多老客户反应想吃,最终店主才同意重新上架的,不过重新上架后价格做了调整,从之前的30块涨到了现在的39块钱。” 小王发现了里面的盲点,反驳道:“听你的意思,难道之前卖的几块钱的油条,都是放了明矾,所以才卖的便宜吗?” 店员尴尬一笑,没有搭话,可后面排队付款的人排了很长,小王只得憋屈的付了款。 上班的路上小王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便向市监局投诉了这一情况。 不久后有工作人员联系小王,可他们的态度却让小王很难接受。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调查过该早餐店的情况,对方的油条虽高于市场价,但已经明确的标注上价格单利,符合市场调节的规则,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商家的行为是合法的。 道理小王都懂,可就是接受不了:凭什么成本就几块钱的面粉和人工,就算分量比正常的大些,难道号称纯手工打造、不含明矾,就可以卖出十几倍的高价吗?这用一句“明码标价”就能敷衍过去吗?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判定商家的行为? 《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商家的油条虽然价格确实远超市场价,但他已经明确的放在价目单上,符合上述规定,其行为确实是合法合理的。 不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其中,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虽然油条的价格确实明确的标了出来,但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异常行为,店员有义务提醒消费者,让顾客在知道具体价格做出最后的选择,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如何评价小王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小王花了39块,却只是吃到一份口感和普通油条差不多“天价油条”,店家的行为还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小王是有权拒绝商家的强制交易行为。 那么,你觉得这根39元的油条定价真的合理吗?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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