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报道,上海一孤寡老人向银行贷款66万,结果,没多久就死了!由于无儿无女,没人继承,他也没有立遗嘱,导致这笔钱收不回来!银行追债却“找不到被告”?法院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随后,银行将民政局告了,要求民政局清偿贷款。法院判了! 10月29日长江新闻报道,上海一位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平时就自己一个人生活,2023年他拿着自己唯一的房产到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贷了66万元,银行那边审核材料齐全房产证明清楚,很快就把钱打到了老人账上。 可谁能想到钱刚到手没多久,老人就因为突发疾病去世了,这下麻烦来了老人走得突然,别说遗嘱了连个亲戚都没有,银行的66万贷款还没还,房子倒是还在那儿可找谁要钱去。 银行的工作人员跑了好几趟,打听了一圈确认老人真的是孤身一人,按照以往的做法,这种情况基本就是死账了,房子在那儿放着钱也要不回来,银行只能自认倒霉。 不过这次情况有了转机,银行的法务部门研究了新出台的民法典,发现里面有个遗产管理人制度,就像王大爷这种没有继承人的情况,可以由民政部门来管理他的遗产。 于是银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指定王大爷生前居住地的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法院很快就批准了这个申请,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银行把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清偿这笔66万的贷款。 民政局接到诉状后态度很明确,咱们不是债务人,只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管理遗产,具体需要先找专业机构评估房产价值,然后走拍卖程序,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如果拍卖款够还债那就皆大欢喜,要是不够剩下的部分也不用民政局掏腰包,债务随着遗产的处理而终结。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银行的诉求,判决民政局必须履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组织拍卖王大爷的房产,用拍卖款优先偿还银行的贷款本金、利息以及相关费用。 这个判决其实挺有意思的,它既保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又没有让民政局背上不该背的包袱,民政局只是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需要自己掏钱替老人还债。 这个案例反映出我国法律制度的进步,过去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就是一笔糊涂账,现在有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即便是无主遗产也能得到妥善处理,这对于日益增多的独居老人群体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个案例就是让更多人了解到民法典的新规定,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独居老人越来越多,类似的情况可能会更加常见,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老人们可以更安心地生活,不用担心身后无人料理。 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它不是冷冰冰地处理财产纠纷,而是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照顾到了社会的实际需求,这种制度安排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即便是孤身一人社会也不会抛弃您,法律会为您的身后事提供保障。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