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卖粮取得所售款项是合理合法的,诈骗分子买的粮食是他的个人财产,可以予以没收,所以应该扣押诈骗分子的小麦,而不是冻结农民的小麦款。 这话真说到了根子上!农民卖粮是凭汗水换钱,一没偷二没抢,更不知道买家的钱“不干净”,这完全符合法律里“善意取得”的规定,凭啥要冻人家的活命钱? 那些说“先冻了再说”的,根本没站在农户角度想。河南就有母子卖100多吨小麦得28万,刚到账就被冻,春耕本钱、过冬储备全没了,当场崩溃大哭 。诈骗分子的小麦才是赃款换来的财物,依法就该追缴,这才是精准打击犯罪。 法律的初衷是保护无辜者,可别搞反了方向,为了追赃反倒制造新的受害者。你觉得该怎么避免农户遭这种“无妄之灾”?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