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花费彩礼等60余万,共同生活几天遭悔婚,男子起诉女方,法院判返还48.7万元! 深秋的江西金溪县,25岁的吴某翻看着手机里那张红底金字的订婚请柬,只觉得讽刺。三个月前,他就是在这张请柬约定的婚宴上,亲手将沉甸甸的38.8万元彩礼交到周某父亲手中的。如今,订婚时热闹的鞭炮声仿佛还在耳边,新娘却已不见踪影。 2025年正月,经媒人牵线,在宁波做厨师的吴某认识了在老家的周某。初次见面时,周某穿着米白色毛衣安静地坐在茶馆角落,吴某记得她小口啜着茶,说起话来温声细语。两人相处不到一个月,便在双方家长催促下决定订婚。 3月5日的订婚宴摆了十桌,吴家不仅准备了38.8万元彩礼,还按习俗给了6万元见面礼、4万元“大打送钱”,另给周某本人25001元,给周某外婆、姐姐等亲属17000元。宴席上周某手指上那枚崭新的金戒指熠熠生辉,吴某还特意托人买来100克的金条作为信物。这些林林总总加起来,超过60万元。 订婚后第三天,吴某就返回宁波的餐厅工作,周某则留在金溪娘家。这对刚订婚的年轻人开始了异地生活。吴某每天下班后都会给周某打视频电话,但四月中旬开始,他发现周某接电话总是心不在焉。 矛盾的种子在4月25日周某来到宁波时破土而出。吴某租好的公寓里,周某打开行李箱时轻声问:“听说你每个月其实只赚七千?”这话让吴某一怔,想起相亲时家人确实把他的收入说得高了些。更让周某介意的是,她偶然发现吴某还有未还清的债务,而吴某的父亲多次在电话里提议,要用彩礼钱在老家开个小餐馆。 这些发现让周某感到不安。在宁波的第五天傍晚,两人为这些事发生了激烈争吵。周某抹着眼泪收拾行李,第二天一早就坐上了回金溪的动车。吴某以为这只是暂时冷战,没想到这竟成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此后两个月,吴某发出的信息石沉大海。直到七月,他彻底明白这段婚事已无法挽回,开始通过媒人协商退婚事宜。但周家只同意返还部分彩礼,双方始终谈不拢。 无奈之下,吴某将周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周某主张只有38.8万元算彩礼,且因已共同生活,只应返还50%;她还细数了吴某隐瞒收入、存在未披露债务等问题。吴某则坚持要求全额返还所有花费。 金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法官仔细甄别了各项费用:38.8万元彩礼、6万元见面礼、给周某的25001元中的20001元,以及价值73200元的金饰被认定为彩礼,总计541201元。而那4万元“大打送钱”和给亲戚的17000元,因属人情往来且已实际支出,未计入返还范围。 法院特别注意到,两人从4月25日同居到29日分离,实际共同生活不足一月,远未形成稳定持续的夫妻生活。考虑到婚约解除的具体情况,法院最终酌定周某及其父母需返还彩礼总额的90%,即487080.9元。 判决书送达那天,吴某看着那个数字,想起订婚时周某羞涩的微笑,心里五味杂陈。这段短暂的婚约,像秋风中飘零的落叶,还未等到结果的日子,就已悄然落幕。而法院的这纸判决,为这段仓促的感情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