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招的新人要走了。 理由写“个人原因”, 转头就找我要回入职交的离职证明——还转了20块。 私下聊才知道,之前面的公司突然发offer:工资比我们高3k(我们12,人家15),离家还近两站地铁。他急着要原件去新公司报道,可咱公司规定“入职材料原件不退”。 我合计了下:趁午休把他的原件从档案袋里抽出来,让他去楼下打印店彩打一份(公司公共区彩打禁用),然后把彩打的给我归档,原件他拿走——全程就咱俩知道,不碰原则。 他非要转20块“买瓶水”,我直接退回去了:都是打工的,谁不想往高处跳?能帮的小忙,犯不着谈钱。 其实想想,谁还没个“急着找下家”的时候?不违背规矩的话,拉别人一把,说不定哪天自己遇到坎儿,也有人愿意伸伸手。 换你是我,会帮这个忙吗?
上周招的新人要走了。 理由写“个人原因”, 转头就找我要回入职交的离职证明—
梁娜娜
2025-10-21 1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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