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中国留学生多吃一块肉都会被骂上热搜!”韩国,41岁男子在2024年1月的凌晨四点,加班时感到很饿就吃了公司冰箱里的一个巧克力派和一个蛋糕,合计1050韩元,折合人民币5元被起诉盗窃罪。一审法官判罚5万韩元,二审法官尴尬回应:“一定要走到这一步吗?” 这起案件的被告A先生(41岁)是某物流公司合作厂商的员工。在去年1月18日凌晨4点左右的上班时间,他打开了公司办公室的冰箱,取用了里面存放的点心。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A先生进入办公室时“毫不犹豫”、“完全没有偷偷摸摸的样子”,而是光明正大地取走零食。这个过程被公司监控录像记录了下来,成为了后来的证据。 而且冰箱旁边是饮水机,这个区域是员工日常使用的公共空间。 据被告律师陈述,公司的送货司机们平常都说“冰箱里的零食可以随便吃”。这种不成立的规矩在许多办公场所都很常见,但却成了这起官司的争议焦点。 毕竟一审法院并未采纳被告方的辩护意见,法官认为A先生在主观上仍然具有盗窃故意,判定盗窃罪成立,处以5万韩元(约256元人民币)的罚金。 根据韩国《刑法》第329条规定,窃取他人财物者可处以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韩国盗窃罪并没有对盗窃数额设定立案门槛,理论上即使盗窃1韩元也可以构成犯罪。 而案件进入二审后,情况却出现了转机。在全州地方法院进行的二审首次公审中,审判长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 他当庭表示:“仔细想想,这不过是400韩元的巧克力派和650韩元的卡仕达蛋糕被吃掉的事,一定要走到这一步吗?” 被告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一份厚厚的意见书,提出了三个核心辩护观点。毕竟案发地点是办公室公共区域的冰箱,旁边有饮水机,是所有人都能自由进出的公共空间。公司送货司机也表示长期以来冰箱内的零食可以随便吃。 而且监控画面显示被告进出毫不犹豫,完全没有偷偷摸摸的样子。律师反问道:“如果真要偷,应该整箱搬走,而不是只拿一个巧克力派和一个卡仕达蛋糕”。 甚至律师还认为,在此环境下难以认定被告有窃盗的故意。毕竟公司内部存在一种默许文化,员工普遍认为这些零食是可以取用的。 就连审判长也认为,司法机关应当集中资源处理更重要的案件,而不是纠缠于微不足道的纠纷。 同时审判长还明确表示:“虽然被告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但我们将调查是否存在任何法律问题”。这也表明法院仍然会依法审理此案,并不会因为案件微小而忽视法律程序。 而且二审法官还允许律师申请两名证人出庭,预计下一次开庭将在10月30日举行。无论最终判决如何,此案都已经引发了人们对司法系统、企业文化和社会人情的深入思考。 毕竟全州地方法院审判长在庭上尴尬地笑道:“世道已经这么艰难了,还需要为了这点小事闹到法院吗?”这句话在网络广泛传播,也成为许多人对此案的共同疑问。 主要信息来源:现代快报--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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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密码我来解
2025-09-20 17: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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