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在女儿1岁后每年都花6000多元给女儿买保险,怎料,在年仅4岁的女儿得了川崎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得了川崎病不行,还要接受了外科手术治疗的才赔。男子与保险公司理论未果,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0年11月2日,天气已经带着一丝凉意,赵某(化名)下班回到家时,妻子正抱着他们一岁多的小女儿在客厅里逗乐。 女儿是赵某和妻子的心尖宝,从她出生起,家里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把她当成小公主一样呵护,生怕她受一点点委屈,就连喝水的温度、睡觉的小被子都要反复确认。 最近一段时间,赵某注意到朋友圈里不少朋友都在晒给孩子买保险的截图和经验分享,大家都说“孩子还小,买得早保费低,将来保障更划算”。 赵某和妻子商量过以后,也决定给孩子买个保险,也算是给孩子多个保障。 几天后,夫妻俩一同去了保险公司。 经过反复确认,他们最终选择了一份保额50万元的终身寿险,总保费约6000多元。 这份保险不仅覆盖孩子一生的保障,还附带了三份重要的附加险。 一是保额50万元的终身重大疾病险,若未来孩子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获得一次性赔付。 二是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若孩子不幸患上重大疾病,后续的所有保费将自动豁免,但保障继续生效。 三是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即便不是重疾,只要符合条件的疾病同样可以免缴剩余保费,避免家庭因突发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签约那一刻,赵某安心了很多,就算未来的路有风有雨,至少为女儿筑起了一道可以依靠的经济防线。 2023年9月29日,刚入秋的天气已经有了几分凉意,女儿已经间断发热2周了。 而且赵某还发现孩子的颈部开始明显肿痛,连转头都显得吃力。 夫妻俩彻底慌了神,顾不上收拾东西,急忙带着女儿赶往市儿童医院。 在医院儿科的门诊大厅里,赵某抱着女儿焦急地排队挂号。 医生听完病情后,当即建议孩子住院进一步检查。 看着女儿的模样,赵某心里一阵发紧,平时活泼的小姑娘此刻病恹恹地靠在枕头上,脸色苍白。 10月1日,最终确诊的结果出来,孩子得了川崎病,也就是黏膜皮肤淋巴结综合征。 这是一种以皮肤黏膜出疹、颈部淋巴结肿大、冠状动脉炎症为主要特征的急性发热性疾病,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引发冠状动脉扩张甚至心脏损伤。 赵某的心顿时沉了下去,妻子更是眼圈通红,好在医院救治及时,孩子病情算是得到了控制。 孩子住院期间,赵某一直守在病床边,一次深夜,他拿出手机无意间翻到两年前为女儿购买的终身寿险保单,看到其中附带的“重大疾病”保障中清晰列着“严重川崎病”这一条。 他心中燃起一丝希望,既然合同中写明包含严重川崎病,那么这次的治疗费用应该能够理赔一部分。 2023年11月6日,女儿病情稳定后,赵某前往银行缴纳了第4期保险费用。 缴费完毕,他特意再次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确认其中关于重大疾病的描述。 赵某心中一阵宽慰,立刻按照流程准备了理赔资料,满心以为这会是一次顺利的申请。 可是,几天后保险公司的回电却让他如坠冰窟,理赔申请被拒绝。 对方称合同中关于“严重川崎病”的定义,有着明确的限制。 只有当孩子既被确诊为川崎病,同时还并发冠状动脉瘤或其他心血管异常,并且必须接受外科手术治疗或者已经实际接受了外科手术治疗时,才能被认定为符合赔付条件。 赵某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这份解释,脑袋嗡的一下,他真的懵了。 他在电话里和保险公司理论了好几次,说明孩子病情的紧急与危险,但每一次,对方都是一样的说辞。 几天后,他彻底明白,单靠电话和协商,是无法撼动保险公司坚硬的条款的。 于是,他请律师帮忙整理资料,把女儿的病历、住院记录、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收集齐全,以女儿的名义递交了诉状。 诉状中写明,他要求保险公司支付50万元的保险金,退还第4期已经缴纳的保费,并免除剩余各期的保费。 法庭上,保险公司代表同样坚持自己的立场。 但他们的说法,在法庭上被法官看作是完全脱离了医学常识。 二审法院说得很明白,病的严不严重,跟治病的方式不能划等号。 现在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好,很多重病吃药就能控制,根本不用开刀,这个案子里的女孩就是这样,经过药物治疗,病情稳住了。 强行要求一个孩子为了理赔款,去选择创伤更大的手术治疗,这不仅不合常理,甚至有点荒谬。 法院认为,这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单方面把理赔的门槛抬高了,完全违背了重疾险帮人抵御风险的初衷。 最终,保险公司不仅要支付50万元的保险金,还要退还那位父亲在2023年11月交的第四期保费,并且豁免了这份保单未来所有的费用。 这下,孩子治病的经济压力算是彻底解决了。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在女儿1岁后每年都花6000多元给女儿买保险,怎料,在年仅4岁
文史小将
2025-09-19 12: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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