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在游泳馆的男更衣室换衣服时,一女子突然闯了就来将男子看了一个精光

大彬叔叔 2025-09-15 13:40:30

陕西西安,一男子在游泳馆的男更衣室换衣服时,一女子突然闯了就来将男子看了一个精光,随即女子称走错了便退了出去,男子事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选择了发帖舒缓情绪,并希望这位女士给自己道个歉,网友看过纷纷乐了,表示性别一换差距巨大。 据事主洪先生表示,事发当天晚上8点左右,自己游完泳在更衣室换衣服,这时候在自己弯腰穿裤子时,看到一双洞洞鞋和牛仔裤从身边走过,抬头时对方已经走到了男淋浴,转身回头时两人四目相对。 洪先生告诉对方这是男更衣室,对方回了一句走错了,随即就溜了出去,等自己来到公共区域,她还在吹头发,而且出了场馆之后我离着她还是不远,因为自己是i人就没敢上去要求对方给自己道歉,现在发帖希望对方给自己道歉。 随后,游泳场馆工作人员表示,男女浴室颜色都不一样,低头玩手机可能就进去了,后续会加强核实。 事发后,网友纷纷表示,如果这是男的走进了女更衣室,你觉得小仙女会放这个男的一马吗? 还有人说,必须追责,就算是走错了也是侵权,道歉是首要的,还要赔偿才行。 也有人说,女的就是怀疑你偷拍把你按在地铁上,告了都赢不了,何况是走错了? 其实,即便女的走错了房间,实际上也算是对洪先生隐私权的侵犯,毕竟,法律并不区分是故意还是过失,只有有过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毫无疑问,这个女的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但是,女的只是说自己走错了,是真的走错了,还是故意进去的,性质又不一样。 如果是故意进去的,那么这就是故意窥探他人隐私的情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按照其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所以,如果是故意的,那么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的后果,所以,当洪先生发现对方进来之后,要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的方式,以此来还原事实,虽然女的从男更衣室离开后,来到公共区域吹头发,貌似女的也是来洗浴、游泳的,但是,如果女的在这里吹头发是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那么还是要由警方来调查。 而对于游泳馆来说,其实可能存在安全保障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在更衣室门前,没有安排工作人员疏导顾客,导致了误入的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并不排除游泳馆对此也要承担一些责任的可能性,当然了,既然洪先生只是要求一个道歉而已,说明人家也没打算追究太多。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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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1

用户10xxx31

1
2025-09-15 14:24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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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彬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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