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班后,两名女生在餐厅吃饭,吃的正香,一名男子突然站起来,走到女子身边,伸手就抚摸女孩子的头。摸完之后,还对着女生笑。女生一头雾水,非常生气,对男子的行为表示抵抗。男子却不以为然,他同行的朋友甚至辱骂女生。女生要求两位男子道歉,但是男子态度强硬,甚至跟女生产生争执。 鲁网9月1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在江西的一家餐厅内,两位女孩子凌晨下班回家。刚刚下班,肚皮饿的咕咕叫,其中一个女孩子提议,要么就到周边的饭店里吃个晚饭吧。 商议完毕,俩女孩就来到饭店里,点好餐,坐下来,等待吃饭。没一会,服务员给俩姑娘上餐了。 小姑娘看来是真的挺饿,赶紧埋头开始吃饭。 这个时候,有两名男子走进了餐厅,进来之后,二人也点好餐准备吃饭。 其中一个绿衣男子抬起头看了看饭店里的环境,这个时候,一个肮脏的念头诞生了。 他怂恿随行的白衬衫男子:“前面有个美妞,你敢不敢上前搭讪啊?” 白衣男子听了,就抬头看了一下,果然,坐在自己的前面,有一位妙龄少女,穿着吊带衫,长得真是好看。 绿衣男子看到白衣男子似乎有些心动,就继续说:“敢不敢啊大兄弟啊。” 白衣男子听了,就说:“敢啊,你等着吧。” 于是,白衣男子真的就站起来了,慢慢朝着两位女生走去。 女生正在享用自己的晚餐呢,哪里注意到,此刻一位陌生男子正朝着自己靠近。 白衣男子在快走到吊带裙女生旁边的时候,伸出手抚摸了女孩子的头,从头顶摸到了发梢,就像男朋友安抚女朋友那种感觉。 触碰完毕之后,男子就回头对着吊带女孩子笑。这样的笑,可把女生给吓住了。 女孩子“噌”一下就站起来,对着白衣男子问道:“你是谁?你抚摸我干什么?” 而白衣男子则说:“看你长相可爱,所以想要抚摸一下。”这个时候,男子已经注意到女孩子在瞪自己。 男子又继续说:“抚摸一下而已,又没有什么损失,你瞪我干什么。” 听到这话,女孩子非常生气,感觉自己被侵犯了,坚决要白衣男子道歉。看到二人有所争执,绿衣男子也出面了。 他来到女孩子面前,直接就开始辱骂,意思就是,你以为自己长得好看之类,甚至还带有轻蔑、侮辱的意思。 听到这些话,吊带女生的朋友也看不下去了,也站起身来,要求两位男子做出道歉。 但是对方态度非常嚣张,拒绝道歉,甚至还在继续对两位女生进行人身攻击。没有办法,女孩子只能选择报警。 最后,工作人员对白衣男子闵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绿衣男子陈某处以罚款处罚。 针对这两名男子的行为,大家认为他们的做法是否太不礼貌了呢? 1.男子在公共场所、随意触摸女孩子,这是怎样的行为,其做法是否违法呢? 在公共场所随意触摸他人身体,这属于猥亵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会被处以5-10日拘留。 白衣男子的行为存在强制性,且故意去触摸女孩,已经构成比较严重的影响。基于行政违法层面,男子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随意猥亵女生,男子的行为可能上升到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触摸他人身体,此举构成猥亵,具有强制性胁迫。如果涉嫌猥亵,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两名男子在公共场所,对女孩子实施猥亵,此举涉及到刑事犯罪层面,如果女生追究其行为,白衣男子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2.绿衣男子在公共场所,对女子进行辱骂,该行为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男子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辱骂行为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害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这位绿衣男子,直接对受害者(吊带裙女生)展开侮辱、谩骂,这个行为已经给女孩的心里造成影响,甚至侵犯了名誉权利。女孩子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且要求其做出道歉。 这名男子需要处以治安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可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现场的监控可以知道,绿衣男子为了帮助自己的朋友,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对女生展开言语攻击,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后被处以罚款处罚。 公共场所、侵犯女生、甚至言语辱骂、拒不赔偿,这种藐视法律的行为,最后也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您是如何看到这个案件的呢,欢迎评论区里讨论起来吧。
江西,下班后,两名女生在餐厅吃饭,吃的正香,一名男子突然站起来,走到女子身边,伸
芹姐说法
2025-09-14 05: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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