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事业有成的女老板,对新来的帅气男下属一见倾心。她不仅没克制自己的情感,反而主动制造各种机会拉近关系。男方起初碍于双方各有家室并未回应,但最终没能抵住“温柔攻势”,两人双双坠入爱河。 他们不愿再“偷偷摸摸”,于是决定各自离婚,重新组建家庭。但没想到,男方的原配妻子坚决不同意。 眼看感情受阻,女老板毫不犹豫,大手一挥替男方支付了300万“离婚补偿费”。 原配拿到钱后很快签字离婚,两人也如愿走到一起。 可好景不长,真正生活在一起后,双方却因性格、习惯多处不合而矛盾频发,最终决定分手。 此时的女老板不甘心人财两空,一气之下将男子及其前妻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300万。 一审法院认为,女老板出资300万让别人离婚,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赠与,判决原配全额返还。但案件进入二审后,出现了反转。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女老板未能证明这300万是明确“赠与”给原配的,实质上属于代男方支付的离婚补偿费。 并且,女老板出于结婚目的自愿出资,事后反悔索回,既有违诚信,也不符合法律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最终,二审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笔者观点:女老板试图用钱扫清障碍,男方借机“走捷径”,原配拿钱退出——三个人都做了当下自以为“最划算”的选择。 可感情不是生意,婚姻更不是一场买卖。建立在物质与算计之上的关系,一旦失去利益支撑,很容易崩塌。 法律可以判决钱财归属,却修补不了被物化的感情。真正合适的感情,从来不需要“加钱才能离”,更不会“付了费还不合适”。 成年人对待感情,应该多一分清醒与责任,少一点投机和算计。毕竟,真正的幸福,多少钱都买不来。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 (注:本文内容参考真实案例,人物均为化名;观点系作者原创,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
重庆一位事业有成的女老板,对新来的帅气男下属一见倾心。她不仅没克制自己的情感,反
用心的茂溪
2025-09-12 20: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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