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男子在商店买了盒烟,可他拿在手上总感觉不对,就当场拆开查看,谁知,烟盒里装的不是烟,而是2000元现金,店主见状连忙伸手想抢,说钱是他放进去的,一时忘记了,男子不信,说既然是他花钱买的,那里面的东西自然归他。店主急了,把男子告上法院要求还钱,结局让2人双双傻眼。 一包烟,价值22块钱,最后却让两个人眼睁睁看着2000块钱打了水漂。这事发生在2004年2月16日。 那天,王某在胡老板的店里买了包烟。刚一上手,他心里就犯了嘀咕,这手感不对劲啊,别是假的吧?于是他当着老板的面,直接就把烟盒给拆了,这一拆,俩人都傻眼了。烟盒里哪有香烟,满满当当塞着一叠百元大钞,一数,整整2000块。 胡老板的脸瞬间就变了,伸手就要去抢,嘴里喊着这钱是他自己不小心装错的。可王某哪肯放手,死死攥住烟盒,反问他:“你说钱是你的,那你倒是说说,里面到底有多少?” 胡老板一下就卡壳了,支支吾吾半天,就说时间太久记不清了。王某可不认账,他觉得烟是花钱买的,那这里面的东西,不管是啥,都该归他。 气不过的胡老板把王某告了,要求他还钱,还挺“精明”地扣掉了22块烟钱,让王某还1978元,可到了法庭上,讲的是证据。 胡老板说钱是他的私房钱,放忘了,可他拿不出任何证据来。王某他那套“买盒得物”的逻辑在法律上根本说不通,这下可把法官给难住了。两个人谁也证明不了钱的所有权,这钱到底该判给谁。 法院最后给出了一个谁也没想到的答案。这笔钱,被定性为“隐藏物”。钱被仔细折叠好,塞进密封的烟盒里,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这完全符合隐藏物的特征。 既然双方都无法证明这钱归自己,那它就成了“所有人不明”的财物。按照当时施行的《民法通则》规定,这种东西,归国家所有。 所以,最终的判决是:2000块钱全部上缴国库。这个结果让很多人都觉得哭笑不得,说他俩还不如当初私下平分了呢,闹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讨论,有人猜这钱八成是别人送礼的,结果收礼的人没发现,又把烟卖给了店主。也有人好奇,到底是怎么做到把钱塞进去还能把烟盒封得跟新的一样。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告诉我们,天上掉下的馅饼,真不是那么好接的。 这案子给咱们提了个醒,不管是开店还是过日子,保管财物一定要细心,别像胡老板这样“马大哈”,最后有理说不清,遇到“意外之财”别冲动,得先搞清楚权属,法律讲究“证据”,空口说白话没用,不然真遇到事,很容易吃大亏。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2025.9.3
江西吉安,男子在商店买了盒烟,可他拿在手上总感觉不对,就当场拆开查看,谁知,烟盒
烟雨评社
2025-09-04 1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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