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7年,一位年仅20岁的女孩被敌人从火堆里拽出来,并残忍地在她身上割了2657刀,可令人惊讶的是,任凭鲜血从伤口不断渗出,她硬是咬着牙一声不坑。百姓纷纷下跪高呼:天神下凡了! 王囊仙小时候就跟着家人学点武艺和草药知识,这些在布依族村寨里挺常见。她长到十几岁时,已经能帮村里人治些小病,还会点功夫。清官吏到村寨收税时,经常强征暴敛,百姓交不起就遭殴打或抢掠。王囊仙看到这些,就开始不满。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慢慢联络周边寨子的不满者。 到了1797年,也就是嘉庆二年正月初五,王囊仙和韦朝元等人正式发动起义。起义军起初几千人,后来迅速扩大到数万人,甚至达数十万。他们主要是布依族农民,还吸引了苗族、汉族等加入。起义军从南笼府起步,攻占普坪、贞丰、兴仁等地,一路向兴义推进,甚至波及云南和广西的部分地区。他们烧毁官府文书,分土地给穷人,这在当时是直接挑战清廷权威。 清廷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嘉庆帝听说后,担心起义扩大,影响王朝稳定,就派云贵总督勒保带兵镇压。勒保本来在湖北对付白莲教起义,现在调过来,带着精锐部队。起义军虽勇猛,但毕竟是农民武装,缺少统一指挥。他们在山地游击,多次伏击清军,但清廷还调动地方土司和地主武装帮忙,渐渐把起义军压缩到核心地带。 起义持续一年左右,到1797年底,起义军最后据点洞洒寨被围。清军攻破寨子,王囊仙和其他领袖被捕。据记载,她试图自焚,但被清兵从火中拉出。然后,她被押解到刑场。清律对谋反罪很重,规定用凌迟处死。凌迟就是千刀万剐,刀数根据罪行定。王囊仙被判2657刀,这个数字在史料里有记载。 行刑那天,她被绑在柱子上,刽子手从手臂开始下刀,一刀刀割肉。她全程没出声,鲜血流了一地。围观百姓看到这情形,有人跪下喊她是天神下凡。这个事在当地流传很久,成为传说。 起义失败后,清廷加强了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增派军队,强化流官制度。很多参与起义的人被捕或逃散,村寨遭破坏。历史上看,王囊仙的故事在布依族民间口口相传,每年十一月还有人祭拜她。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现在还能看到她的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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