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和一对老夫妻萍水相逢,女子看老人可怜,就经常来照顾他们,一照顾就照顾了4年,大爷离世前,给她赠与10万,让她继续照顾大娘,结果他们不孝顺的独生子不乐意了,他要要回10万,女子不给,他们的独生子就向女子单位举报投诉,让女子失去了工作。 8月13日极目新闻报道,张大爷病重了,他看着床前失智的老伴,忧心忡忡,不知道如何是好,他走了,他的老伴该怎么办呢? 他的老伴根本不能照顾自己,他们的那个独生子又不孝顺,一年到头也不回家几次,就算回来了,也不会照顾他们,他时日不多了,安排老伴的晚年生活,让他更加睡不着了,身体更差了。 就在他苦苦不知如何是好时,小刘出现了,这让张大爷的眼里闪过一丝光。 小刘总是那么的温暖,在他和老伴需要的时候,会出现,小刘的出现让他有了想法。 说起小刘,她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子,就在4年前,因为小刘的工作和他们老两口有关系,他们便相识了。 自从认识了小刘,小刘总是对他们老两口嘘寒问暖,或许是小刘知道他们老两口相依为命之后,可怜他们。 不管小刘的嘘寒问暖是出于工作,还是出于关心,张大爷心里总是很感激她。 本来张大爷他们和小刘也没有多少交集,直到有一次,张大爷和老伴遇到了困难,他们举目无亲,独生子又不靠谱,他们能想到的人只有小刘,张大爷只好向小刘求救。 小刘自然知道张大爷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让她帮忙的,小刘是个热心的姑娘,她马上就跑了过来。 年轻人处理事情自然是很快的,小刘轻轻松松就帮他们解决了问题,从此小刘和张大爷他们有了不解之缘。 小刘知道张大爷老两口生活在一起多有不便,特别是有些体力活根本就干不了,她就经常过来看张大爷老两口,顺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在张大爷眼里,小刘就如亲生女儿一般的存在,他们也待小刘如亲生女儿一般,但更多的是小刘帮助他们,并且照顾他们。 这一照顾就照顾了4年,如果小刘没有善心,一般的人是坚持不下来的,张大爷自然明白,小刘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如今小刘又来看他了,张大爷眼眶湿润,他拭擦了一下眼泪,哽咽地问小刘:“如果我不在了,你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我那失智的老伴。” 小刘看着满含泪水的张大爷,自然知道张大爷担忧的是什么,他放心不下的,不过是那失智的老伴,他们虽然有儿子,却像无依无靠的老人。 她清楚张大爷内心的苦楚,她知道张大爷也是情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开口。 小刘也不想离李奶奶在老伴离世之后,落得无人照顾的下场,为了让张大爷安心离去,她点了点头。 当小刘点头的那一刻,张大爷内心的石头终于落地,当然张大爷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清楚小刘和他非亲非故,让她照顾他的老伴也是一件难为他人的事情。 他早就下定决心,只要小刘能够帮助他照顾老伴,他就赠与小刘10万元,好让老伴有个安稳的晚年,小刘为了让张大爷放心,也接受了张大爷的10万元。 可张大爷刚离世,小刘刚拿到那10万元,张大爷的独生子就出现了。 他竟然要要回那10万元,他说,他可以自己照顾母亲,小刘要他父亲的这10万元,就是诈骗。 小刘看着张大爷的儿子出现,还说出如此伤人心的话,那一刻她感到非常委屈,但是这是张大爷托付给他她的事情。小刘也非常清楚,张大爷的独生子并非一个孝顺的儿子。 因为张大爷已经两次立遗嘱,拒绝儿子有继承权。 小刘更加清楚,张大爷的独生子肯定不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母亲的,所以她担心如果把这10万元给回张大爷的独生子,李奶奶的晚年更加悲惨,她不愿意把这10万元返还给张大爷的独生子。 张大爷的独生子一看,小刘不愿意把那10万元拿出来,他很是气愤,于是就跑到小刘单位去投诉举报,说小刘诈骗他人的钱财,小刘最终被单位给开除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小刘内心很是去难过,但她还是不愿意把钱拿出来,她不愿意不辜负张大爷的托付,她要照顾李奶奶,结果张大爷的独生子起诉了小刘,要求返还10万元。 那么张大爷的儿子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呢? 首先,这10万元是张大爷在清醒的时候,赠与给小刘的,小刘确实照顾了张大爷老两口4年,并且愿意继续照顾李奶奶,张大爷的赠与是出于感激,并非出于利益,所以这赠与是无法撤回的。 《民法典》第650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既然张大爷的赠与无法撤回,那么小刘接受这10万元并非诈骗行为,张大爷的儿子不可要回。 其次,小刘的出发点是出于尊敬老人,这是传统美德,要尊重小刘的付出。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除此之外,张大爷的独生子作为儿子,他有义务赡养自己的老母亲。 《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张大爷的独生子也应当尽自己的赡养义务。 那么你对这事有何看法呢?
北京,女子和一对老夫妻萍水相逢,女子看老人可怜,就经常来照顾他们,一照顾就照顾了
每日案论
2025-08-14 14: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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