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贵州贵阳,一女子买了套二手房,顺利过户入住后,却从邻居口中得知,原房主7

刘明讲讲社会 2025-08-12 22:18:13

吵翻了!贵州贵阳,一女子买了套二手房,顺利过户入住后,却从邻居口中得知,原房主74岁的老父亲在屋内因病离世,买房时她反复确认房子是否“干净”,卖家信誓旦旦称没问题,如今这情况,女子觉得被骗,要求退房退款,卖家却喊冤!网友:这房算凶宅吗?[微风]

事情是这样的:女子一直想买套二手房,左挑右选,终于看中了男子名下的一套房子,两人一拍即合,很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2024年10月顺利完成了过户登记,女子也欢欢喜喜搬进了新家。 可住进去没多久,女子在和邻居闲聊时,听到了一个让她心里“咯噔’一下的消息——原来,男子74岁的老父亲,竟是在这套房子里因病去世的。

这对女子来说,难以接受,在她心里,房子里死过人,那就是“凶宅”,太不吉利了,况且买房前,她还反复跟男子确认房子是不是“干净”,男子也信誓旦旦保证没问题。

如今这情况,女子觉得自己被狠狠骗了,心里那叫一个憋屈,于是,她赶紧找到男子,要求退钱退房,可男子却觉得自己冤枉极了,坚决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无奈之下,女子一纸诉状,将男子告上法院。

在法庭上,女子情绪激动,坚持认为这房子就是“凶宅”,自己每天住在里面,心里膈应得慌,晚上都睡不好觉。

她觉得男子故意隐瞒老人在屋内病逝的事实,让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合同,这妥妥的是欺诈行为,合同必须得撤销,购房款也得全额退还。

可男子委屈得不行,他辩解道,老父亲是因病自然去世,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再正常不过了,从法律层面讲,自己压根儿就没有隐瞒房屋重大瑕疵的义务。

毕竟房子既没发生过凶杀案,也不是啥事故现场,怎么能算“凶宅”呢?

而且签合同时,女子问的“干净”,他理解就是房子没啥质量问题,所以才说没问题,他觉得自己没说错啥。

这起案件的关键,就在于如何从法律角度认定“凶宅”,在司法实践中,“凶宅”一般是指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

像男子父亲这样,寿终正寝、因病离世的,属于生命的自然规律,既不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不能简单归为“凶宅”。

而且法官也指出,虽然法律规定卖家要如实告知影响交易的重大信息,但对于自然死亡这种情况,要是合同里没有特别约定,卖家确实没有必须告知的义务。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内容也合法合规,是有效的,女子问的“是否干净”,大家普遍理解就是有没有发生过那种恶性、非正常死亡事件。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女子心里不服气,接着上诉,可二审法院依旧维持原判。

这事儿在网上曝光后,网友们也吵翻了天,有的网友站在女子这边,觉得虽说老人正常病逝,但要是提前知道这情况,女子肯定不会买这房子,卖家确实该提前说明。

也有网友支持男子,认为生老病死很正常,不能因为这就认定房子有问题,女子有点太迷信了。

还有网友说,以后买房,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得把丑话说在前头,免得日后扯皮。

在我看来,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常理,不过从女子的角度,花了大价钱买房,突然得知这样的事,心里不舒服也能理解。

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以后买二手房,可得多留个心眼,要是像女子一样,对房子是否发生过死亡事件特别在意,签合同前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或者多向邻居、居委会打听打听。

卖家,要是房子有类似可能影响买家决策的情况,最好也主动坦白,别等出了问题,双方闹得不愉快,毕竟,诚信才是交易的基石。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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