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 性同意这次的内蒙婚内强奸案,和大同订婚强奸案,无论怎么引导风向,结果都是一样的:
就是让所有人意识到,还有如此一种法律现实,这就够了。
只要植入这种“婚恋有风险”的集体意识,那么不分男女,都会对婚姻更加谨慎,对伴侣多一个心眼,对长辈的催婚多一个拒绝借口。
这次的婚内强奸案,剧情也是非常特殊的,几方都在隐藏一些事实,
比如站男方的,会避免谈及他造成了女方轻伤的事实,
而站女方的,也不想讨论她婚内出轨被捉奸挨打的事实,
人们可以对双方道德进行审视批判,
但最终的法律结果,只看法院判决就行。
只要这些案件,能被所有人看见,被讨论,并引起深思,尤其让适龄男女们看到后,
就已经让局外人大获全胜了。
最起码的进步,是能大幅降低冲动结婚,更加审慎的评估伴侣风险,
婚姻只是一种选择,人们做出选择,也往往是希望从中获得的收益和权利,大于成本与风险,
如果发现事实相反,就会趋利避害,拒绝做出选择,
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结果吗?有啥可吵的呢?
用户14xxx76
婚内强奸,这四个字看着就恶心,没有人性
tb017020373
希望以故意伤害罪判,不要以强奸罪判,婚内强奸罪真的让人觉得太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