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40岁儿子出车祸身亡,75岁老人肝肠寸断,还没办理后事,前儿媳竟和孙女偷偷

小峰聊社会 2025-08-11 23:16:47

重庆,40岁儿子出车祸身亡,75岁老人肝肠寸断,还没办理后事,前儿媳竟和孙女偷偷拿走了骨灰。老人担心儿子不能入土为安,急的团团转。谁知,前儿媳表示,骨灰我已经安葬了,48600元的安葬费必须给我。老人很气愤,你婚内出 轨,儿子对你恨之入骨,偷偷安葬还跑来要钱,你有什么资格?

(参考信源: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栏目)

8月10日,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栏目报道了周婆婆一家的伤心事。

周婆婆的二儿子年仅40岁,就因一场惨烈车祸离世,现场惨不忍睹,二儿子被烧得尸骨无存。大儿子心疼母亲,想给弟弟留个念想,便在车祸现场刨了些灰回来。

谁料,周婆婆一家还沉浸在悲痛中时,前儿媳程女士和孙女竟偷偷把二儿子的骨灰拿走了。这一下,周婆婆一家急坏了,根本不知道儿子有没有入土为安。

面对周婆婆一家的质问,程女士有自己的说法。她称,自己和女儿去拿骨灰时,女儿的奶奶在家看着,还给她大儿子打了电话,怎么能算偷呢?

周婆婆大儿子气得不行。当时侄女确实打电话说要拿走父亲骨灰,但他明确表示这事一个人做不了主,得等全家人商量。可侄女一声不吭,直接就拿走了。

侄女解释拿走骨灰的原因,说自己从小在外婆家长大,父亲就她一个女儿,骨灰肯定得跟着她,要埋到那边去。原来,二儿子和程女士离婚前,一直住在女方那边。

但大儿子透露了另一情况,虽说没离婚时弟弟跟着女方,可两人都离婚三四年了。离婚后,弟弟很恨前妻,因为前妻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人走了肯定不愿再和女方有瓜葛。

程女士没否认出轨,不过她说现在没和那个人在一起,还是未婚状态,而且前夫还多次给她买礼物,有复婚的想法。

双方各执一词,但周婆婆一家对偷偷拿走骨灰这事气愤不已。儿子是高家人,安葬儿子是他们高家的事,侄女没经过同意,没权利擅自做主。

侄女却反问:“我没有权利安葬我爸爸吗?”女儿是有这个权利,但不该偷偷摸摸。而且接下来,程女士的做法让周婆婆一家更气愤。

程女士说,她和女儿已经把人安葬了,所以周婆婆一家必须把安葬费给她。原来,二儿子出事后有48600元丧葬费。程女士觉得,是她负责安葬的,花了6万多,要求高家把4万多安葬费全给她,多出来的算她和女儿出。

周婆婆不认可这个无理要求。从儿子出事开始,买骨灰盒、请先生等费用都是他们出的,花了5000多,哪还有48600?

程女士则表示,这些不是女儿亲自操办,她不认可。

双方争执不下,周婆婆大儿子又提了个方案。他说,既然事情闹成这样,那就算算账。从弟弟脑出血住院那年起,母亲拿了18000元,自己拿了4750元,弟弟说要还但一直没还。如果侄女执意要丧葬费,就把欠的钱从里面扣。

程女士不买账,说当时都离婚了,自己没义务还这些钱。

都是离婚状态,欠的钱可以不还,却想独吞丧葬费,这也太过分了。昔日一家人因为几万块钱闹得不可开交,周婆婆心都碎了,不想再和亲孙女对峙,便主动退步,说8600元零头给她,剩下4万元让孙女和她母亲拿走。

本以为这样能平息矛盾,没想到程女士坚决不同意,还明确表示,如果48600元不全部给她,就到法院起诉。

不得不说,程女士太贪心了。男子跟她离婚,真是明智之举,谁碰到她谁倒霉。周婆婆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够苦了,她还跟老人家争丧葬费,简直天理难容。人活着的时候没人管,死了却来抢,人家又没叫她安葬,她偷偷安葬了又来要钱,一个前妻有什么资格?

1.前儿媳程女士未经高家同意擅自处理骨灰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隐私、遗体等受侵害时,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担责。骨灰是死者人格利益的延伸,处置得尊重近亲属共同意愿。程女士作为前妻且已离婚三四年,不属于法律定义的近亲属,擅自取走骨灰违反公序良俗。侄女作为婚生女虽有骨灰处置权,但得和其他近亲属协商一致,单方面行为可能侵权。

2.48600元丧葬费程女士是否有权主张? 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是死者遗产,程女士作为前妻无权直接主张。她声称支出6万余元,但没提供票据也没和高家对账,主张难获支持。丧葬费应由实际操办丧事方取得,但得和其他近亲属协商。程女士没参与前期筹备,突然索要全款有悖公平,主张也不会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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