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3个施暴女生,刘某甲15岁,刘某乙13岁,彭某某14岁。 刘某甲处以行政拘留13日,罚款1000元;彭某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800元;刘某乙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 刘某甲和彭某某还会送往专门的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对刘某乙和围观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说实话,这次处罚的并不轻,但相比14岁女孩赖某某受到的伤害,处罚的又太轻了。 其实,3个女生的行为,真正要追责的是他们的父母和学校,父母对孩子的关注度和家庭教育不够重视。 而学校呢,尤其是一些老师,只关注学生成绩,忽视孩子教育工作!俗话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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