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傻了!”北京一女子为帮弟弟贷款,竟瞒着丈夫将自己住的房子拿去抵押,贷款234万,丈夫回来后才发现住了30年的房子竟不属于自己了! 房本写她名字又怎样?这房子是夫妻俩住了三十年的家,早就是共同财产。她倒好,姐弟俩合计着就把房押了,连句商量都没有。弟弟说做生意能还上,就真信了?这哪是护弟,分明是没拎清轻重。 她说“丈夫在家就不会做这事”,这话听着更气人。难道丈夫不在,就能越过他处置共同的家?婚姻里最忌讳的就是这种“自己说了算”,尤其是涉及房子这种大事。边界感这东西,对弟弟要有,对丈夫更该有——帮人可以,但不能拿夫妻的安稳去填无底洞。 换作是你,遇上家里人要动共同财产,会先斩后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