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男子发现新婚妻子夜不归宿,在车里守了一夜,早上7点新媳妇从前男友小区,慌慌张张走出来,男子气炸了,婚礼办完了,新买的婚房,还给了30万彩礼,半年不到就与前男友又联系上了,这办的是啥事?女子还嘴硬不承认,称到姐姐那里练瑜伽,只是同一个小区,根本没去他家,男子怒不可赦:笨 蛋都能想明白怎么回事,这借口未免太可笑了!
潇湘晨报7月9日报道,男子发现新婚不到半年的妻子,又与前男友有了联系,他亲眼看到新媳妇早上7点从前男友小区出来。
曹先生气炸了,婚礼也办完了,新买的婚房也装好了,都同居5个多月,好好的怎么又和前男友搭各上了。
当时为了结婚给了女子30万彩礼,打算要领结婚证,没想到整这出,感觉自己被绿了。
有人可能觉得不是先领证,后结婚吗?当地的习俗只要有婚礼就算结婚,有的孩子都有了才领证。
曹先生和新婚妻子小王相处融洽,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本以为可以一直幸福走下去。
一天,曹先生一哥们打电话,说看见嫂子和陌生男子在一起吃饭,坐的挺近,看着挺熟,往下也没细说。
曹某半信半疑,也许是哥们看错了,可他心里不踏实,还是打算亲自去看个究竟。
等到他赶到时,还是来晚了一步,眼瞅着俩人上了车,他一眼看出那男的就是老婆的前男友。 要说小王也是个直肠子,前男友的照片,住哪个小区都告诉了现任。
曹先生当时还觉得女友实在,没藏着掖着,哪成想这成了自己扎心的线索。
更气人的是,那车在路边停了快半小时,最后径直开进了前男友住的小区。
俩人在车里坐了半小时,这什么情况,曹先生真想冲上去把媳妇拉下车,可他怕太冒事,也许不是他想的那样。
曹某就那么在小区门口守着,从天黑等到天亮,心里盼着能有啥奇迹,觉得小王不是那种人。
可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才看见小王匆匆忙忙从里头出来。
这一夜,他把从相识到婚礼后,同居的5个多月的点点滴滴,在脑海里翻了个遍。
这婚结的窝 囊,婚房都装好了,彩礼也给了,马上就领证,打算相守一辈子。
这算什么,吃着碗里的,看着盆里的,感觉自己就是的笑话。
曹先生气得火冒三丈,质问她这一夜去哪了?小王轻描淡写地说去做瑜伽了。
这话谁信啊?和前男友一前一后进小区,还一整夜不出来,说是做瑜伽,骗三岁小孩呢? 结果小王还挺能编,说小区里有个表姐,她去姐姐家教瑜伽。
他们只是碰巧同一小区,没去前男友家,没影的事别乱说。
合着她夜不归宿,还理直气壮,曹先生要找小王父母,把事情说清楚。
当问她为啥在车上坐半小时才走,小王说只是作为朋友聊聊天,没有其他。
俩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小王来了一句,“你为啥不进去把我逮住?没证据不要诬陷,跟你过了那么久,这点信任都没有吗?
曹先生气得说不出话,合着这意思是,没当场抓包,就不算事儿?这话都说得出口。 最后小王怕事情闹大,保证以后绝不跟前男友联系,承认自己做的不对,原谅这一回,再犯就退婚。
对于小王的行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咋回事,她不仅伤了曹先生的心,也违背了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曹先生和新婚妻子虽然没领证,但以举办了婚礼,在新装修的婚房里生活了5个多月,彩礼也给了,马上要领证。
小王的做法违背了互相忠诚的义务,即使没领证也是有婚约的人,和前男友藕断丝连,违背了道德底线。 说起来,结婚得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还得建立在真诚信任的基础上。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曹先生和新婚妻子举办婚礼并同居后,仍与前男友有密切往来,夜不归宿且行为可疑,其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曹先生家又是给彩礼又是买婚房,奔着好好过日子去的,可小王这操作,显然把这份信任打得稀碎。
看着新媳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求他原谅这一回,曹先生心软了。
为了和小王结婚,家里花光所有积蓄,哪能说不过就不过,婚姻岂是儿戏,他选择原谅,给她一次机会。
虽说最后没闹到退婚的地步,但这根刺扎在心里,往后的日子怕是很难像从前那么踏实了。
如果曹先生提出退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没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曹先生与妻子举办了婚礼,给付了30万彩礼,且已共同生活5个多月,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若因妻子的上述行为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曹先生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感情这东西,最怕的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尤其是结婚了,这点真诚和边界感都没有,那往后的日子可咋过?
不知道曹某这原谅能撑多久,希望小王是真能说到做到,踏踏实实过日子。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源:潇湘晨报 20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