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的时候,茂名有兄弟二人因为土地的事情起了争执,吵吵嚷嚷的,甚至还动起了手,村支书都成了调解的常客。 争斗了数年后,大哥称土地不要了,山林也不要了,只要自家祖宗传下来的房子,其余的都留给弟弟,村支书帮他们拟订了合约,公粮税费之类的都由弟弟承担。 村里的人知晓此事后,都说大哥太傻,日后肯定会后悔的,农民没了土地,将来可怎么活呀,还说他弟弟捡了个大便宜。 大哥带着媳妇去了深圳,在建筑工地上给人打工。干了几年后,他开始单干,带着其他人承包扎钢筋工程,赚了钱就买地建房,自家住一层,出租三层。 又过了几年,他又到别的镇买地建出租房用以出租。 就这样依葫芦画瓢,过了十几年,他家有了七栋出租房用以出租,而且把全家人的户口本也迁到了深圳宝安西乡。 如今,他不用劳作了,每天都做包租公,两个儿子也娶了深圳女子为妻,他老婆每天都去打麻将、跳广场舞。 而他的弟弟一家人,三个儿子有两个还未娶到老婆,全家人都靠打工、种粮种菜为生。 正所谓:人挪死,人挪就活,其实,人逼人,把别人逼活了,把自己困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