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男子为娶女友进门,花30万给彩礼、办婚礼,就差一张证了,结果这天,他发现未婚妻彻夜未归,第二天早上竟从前男友住的小区里出来了,男子顿觉自己头顶青青草原,未婚妻却说自己是去做瑜伽了,还用一句话怼得男子哑口无言。 7月9号,小莉帮忙报道,小曹和小王办了婚礼,婚房也精心装修好了,2人甜甜蜜蜜地同居了5个月,就等着挑个好日子去领结婚证了。 小曹为了把小王娶回家,也是下了血本,光是彩礼还有其他各项花费,加起来就有30多万。 他原以为遇到真爱了,2人能携手走过一辈子,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可小曹的发小却告诉他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 这天,发小神色匆匆地找到小曹,告诉他自己在外头吃饭的时候,瞧见他的未婚妻小王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一开始2人还面对面坐着,可吃着吃着,就并排坐到一块儿去了。 更过分的是,那男人时不时就把手搭在小王的腰上,2人举止那叫一个亲密。 小曹一听,心里不禁咯噔一下,思绪也飘远了… 他想起最近这段时间,小王确实有些不对劲,老是晚归,问她去哪儿了,也总是含含糊糊地敷衍过去。 小曹越想越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一种不安的感觉在他心里蔓延开来。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小曹决定亲自去查个明白。 那天晚上,小王像往常一样说出去一趟,小曹就悄悄地跟在了她后面。 接着,他就看到了让他震惊又愤怒的一幕。 只见小王竟和前男友在夜里12点的时候,一前一后地走进了某小区。 小曹心里那股子火一下就冒起来了,但他还是强忍着怒火,在小区门口蹲守下来,就想看看小王到底什么时候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小曹在门口等得心急如焚,可小王还迟迟不出来。 凌晨4点左右,他实在忍不住了,给小王打电话,可电话那头一直没人接。 他又发消息,也是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 小曹的心里越来越凉,各种不好的念头在他脑海里乱窜。 直到早上6、7点的时候,小曹才看到小王从小区里走了出来。 他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去就质问小王:你这一晚上到底干啥去了? 小王却淡定表示:我去练瑜伽了。 小曹一听,气得差点笑出来,他心想,这理由也太牵强了吧?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可小王却一脸委屈地表示,小曹这是在污蔑她。 小王说,我姐姐在这个小区里开了个瑜伽馆,我是去找她的。恰巧我前男友也住这个小区,这真的就是个误会。 接着,小王又说道,你要是起了疑心,为啥不进去逮我,再拍个视频? 小曹被问得哑口无言,他沉思一会,又问道:那你和前男友进小区前在路边车上聊了二三十分钟,这又是怎么回事? 小王说,我就是跟他说了说我最近发生的事情而已,说完我就去找我姐了,就这么简单。我找他倾诉,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小曹看着小王,心情复杂。他既生气小王和前男友的亲密接触,又有些不忍心就这么放弃这段感情。 毕竟他们已经办了婚礼,同居了这么久,也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础。 经过一番思考,小曹最终还是决定原谅小王这一次,但他也严肃地告诉小王:要是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直接就退婚。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2人之间的感情纠纷?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小曹为迎娶小王,在彩礼及其他各项花费上支出达30多万。彩礼作为传统婚俗,在一些地区较为常见,但从法律层面看,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小王一方存在刻意以婚姻为条件,向小曹索要高额财物,且该财物数额超出当地经济水平及风俗习惯的合理范围,就可能涉及此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不过,如果彩礼给付是基于双方自愿,且符合当地一般风俗,金额也在合理可承受范围内,则不属于法律禁止情形。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小曹发现小王与前男友在深夜一前一后进入小区,且之前还有亲密举止,小王虽解释是去姐姐的瑜伽馆,与前男友只是倾诉近期事情,但这一系列行为已引发小曹合理怀疑,违背了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的原则。 互相忠实是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重要基石,即便在未婚同居阶段,双方也应遵循基本道德准则,保持对彼此感情的忠诚。 小王的行为,即便如她所说只是倾诉,但与前男友在深夜的亲密接触以及不恰当的时间和场合,容易引发对方不信任,破坏两人即将建立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小曹决定原谅这一次但明确再有类似事件直接退婚,体现了他对维护未来婚姻中忠实、和睦关系的重视。 对于小王的解释,你怎么看? 信源:小莉帮忙 20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