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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个老小区6楼一住户为了给电瓶车充电,从窗户“飞线”到一楼,就因为小区

四川成都,一个老小区6楼一住户为了给电瓶车充电,从窗户“飞线”到一楼,就因为小区充电设施不全,这住户也是没办法才想出这馊主意。谁知道当天下了雨,雨水顺着电线导致电路短路,一下子就起了大火。4楼住户原本好好在家,结果被卷入灾难,逃生时被烧伤,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伤的惨剧。6楼住户也是后悔得不行,大家都觉得小区物业得赶紧完善充电设施,居民也得提高安全意识。

据上游新闻报道:6月25号,成都的一个老小区里,6楼的住户为了给自家电瓶车充电,那也是想尽了办法。这老小区的充电设施不全,大家充电都挺发愁的。

这住户估计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冒险从窗户“飞线”到一楼,想着这样就能解决充电问题了。

然而,这想法虽好,可现实却很残酷。当天下了雨,雨水顺着电线就流了下来,一下子就导致电路短路,火就着起来了。

那火势,简直疯狂得不得了,浓烟滚滚,把整个楼道都熏得乌漆嘛黑的。4楼的住户,原本在家好好待着,突然就被这大火给卷了进去。

他们想逃生,可大火无情,还是把他们给烧伤了。不久消息传来,一死一重伤一轻伤,这结果太让人心灰意冷了,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被毁了,真是不可思议。

6楼的住户,肯定是后悔得不行,哭着说以后都不知道咋活了。不过,后悔归后悔,这事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6楼住户“飞线”充电的行为,可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的。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里所说的过错,就包括故意和过失。6楼住户明知“飞线”充电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却仍将电线从窗户拉下,这属于明知故犯,也就是故意而为。

他的这种行为,最终导致了火灾的发生,给4楼住户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了解,小区充电设施不全,这已经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了。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有义务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

他们明知小区充电设施不足,却仍将此事搁置,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不作为。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这个事件中,物业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导致居民不得不冒险“飞线”充电,从而引发了火灾,所以物业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大家都觉得,小区物业得赶紧行动起来,完善充电设施,别让居民再为充电发愁。居民也得长点心,别为了一时方便,就干这种危险的事。生命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

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觉得一些小隐患不算啥,无所谓,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就像这“飞线”充电,很多人都觉得没事,自己用了这么久都没出过问题。

具体到该事件中,6楼住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缺乏安全意识。他明知“飞线”充电有危险,却仍将侥幸心理作祟,觉得不会出事。

然而,事实却狠狠地打了他的脸。这场火灾,不仅让他自己后悔不已,也给其他居民带来了巨大的伤痛。所以,得吸取教训,面对现实,别再干这种糊涂事了。

据悉,涉事的6楼住户已经被刑拘了。这足以证明,法律对于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零容忍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该事件中,6楼住户的行为虽然可能不是故意的放火,但他的“飞线”充电行为却导致了火灾的发生,给其他居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所以他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过,也有人会说,这6楼住户也挺可怜的,他也是没办法才“飞线”充电的。但是,扯闲篇归扯闲篇,得讲理。就算他没办法,也不能成为他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他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却仍将进行,这就是故意为之。所以,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素材来源:《成都一小区电瓶车楼道“飞线充电”酿火灾,一家4口1死2伤,涉事车主被刑拘》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