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河北省三院参观,听医生聊到一个长期困扰的医疗纠纷。
一男子腿部重伤昏迷被送院,陪同的妻子签字后做截肢后保住了命,患者醒来后不干了,说你们凭什么截了我的腿?
医生说伤太重了,即使送到积水潭也得截,这是唯一救命方法,而且您妻子也签字同意了。
插播解释下,积水潭医院是全国骨科第一,河北省三院是全国骨科第七,有时是第五和第六,也非常顶尖。
你猜患者咋说?他说那个人不是我妻子,只是我相好的。
康复后,这个人以没有家属签字为由要求巨额赔偿,医院要求做医疗鉴定,他也不同意。
最近几年我经常送父母住院,然后以家属身份签字,回想起来并没有出示啥关系证明,我说是大儿子就签字了。
如果您是医生,遇到了这种事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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