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超,为北魏至东魏时期的官员,清河郡清河县人,出身于清河房氏。 房超是东魏太中大夫房悦的长子,根据史料记载,他在东魏武定末年担任司徒录事参军、济州大中正。他主要活动于北魏灭亡后的东魏时期,北齐建立后仍继续任职。 房超在北齐时期出任黎阳郡守,在这期间他还执行过特殊执法事件,那就是他以‘’棒杀‘’手段处决行贿信使的执法案例。 此时,房超的同僚赵道德派人持信请托,而他却还未开启信封就下令将信使用棍棒击毙。 于是,房超的这起案例被收录于《北齐之殇》这部研究文献,从而反映出在北齐初期"法立而不行"的司法困境。 #北魏至东魏时期的历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