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葛优拍戏赚了350万,把钱全部交给了妻子贺聪。
谁知贺聪转身就在北京买了4套房。
葛优很无奈,认为妻子不会管钱。
可别小瞧了这嫂子在剧组里的能耐,有一回葛优拍戏签合同,贺聪拿着条款一条条抠字眼儿,连导演都看傻眼了。
她跟人掰扯:“这条‘保证艺术效果’写得太虚了,不如改成‘每天拍摄不超过12小时’来得实在。”剧组人背后嘀咕:“这哪是家属探班,简直是个带薪法务顾问。”
最逗的是有次拍广告,甲方说想加句台词,贺聪直接拦住葛优:“加词儿得加钱啊,按市场价每分钟多算30%。”甲方代表急得直挠头:“您这账算得比我们财务还利索!”后来这事儿在圈里传开了,同行见了葛优都调侃:“你们家财政部长啥时候开班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