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的手机被大妈捡走,对方儿媳妇将酬劳从500元涨到1000元,又涨到1600元。最后,女子放弃索要,直接把视频发布到网上让大家评评理。网友表示,这种情况直接报警就行,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
6月5日清晨,广州狮岭镇的早市人声鼎沸。李悦攥着简历挤过人群,手机从帆布包侧兜滑出,落在青石板路上——她没听见“啪嗒”的坠地声,直到半小时后,在面试公司门口摸手机时,才发现空兜带来的心悸。
“您拨打的电话已接通——”借朋友手机拨过去,听筒里传来塑料袋的窸窣声,接着是个带着潮汕口音的大妈:“妹啊,手机在我这儿,你在哪?”李悦松了口气,瞥见简历上被汗渍洇湿的照片:阿姨,我在东升街路口,您等我,我给您500块感谢费!
大妈在电话里笑了:好说好说,我在菜市场门口的凉茶铺等你。挂电话前,李悦听见她喊了句:阿芳,有人来拿手机,说给500块。
凉茶铺的玻璃桌上,李悦看着面前的大妈——穿花色短袖,手腕套着串红绳,手机壳上还沾着早市的菜汁。妹啊,这手机里有不少重要东西吧?大妈推了推手机,指尖敲了敲屏幕,我儿媳妇说,现在年轻人手机里都有银行卡、身份证,丢了麻烦得很。
李悦点头,指尖在裤兜捏紧:阿姨,我知道,所以才说给您500块,您看…话没说完,旁边窜出个穿吊带的年轻女人,浓妆下的眼睛亮晶晶的:“妈,500块太少了,我们帮她保管手机,万一信息泄露怎么办?得担责任的!
大妈顺着话头接:是啊妹,我儿媳妇说得对,要不你加300块,800块拿走?我们也不贪心。”李悦看着女人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搭在手机上,忽然想起手机里存着刚拍的身份证照片,还有给孩子交学费的银行卡信息——她咬了咬牙:阿姨,我今天面试,身上就带了800块,全给您行不?
女人却撇了撇嘴:800块?我们在这儿等了你半小时,误工费都不止这个数。她掏出手机划拉,你看,新闻里人家捡手机,最少都是1000块感谢费,你这手机还是新款,怎么也得跟上行情吧?
中午十二点,日头晒得凉茶铺的遮阳棚发烫。李悦的手心全是汗,简历边角被揉得发皱——她刚接到面试通过的电话,可手机里还有孩子幼儿园的接送卡信息,拖得越久越担心。
阿姨,我最多给1000块,真的不能再多了。她把钱包翻出来,里面除了身份证,只剩几张零钱,您看,我身上就这些,连回家的地铁钱都是借的。 大妈看了眼钱包,没说话,女人却抢过话头:1000块?我早上帮你问了手机店,你这手机二手都能卖3000块,我们只要三分之一,不过分吧?她忽然压低声音,再说了,你要是不给,我把你手机里的照片全删了,反正你也没备份。
李悦的后背猛地绷紧——手机里存着去世父亲的唯一一张照片,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你不能这样!她拔高声音,引来周围人的目光,捡东西要还,这是道理! 女人冷笑一声:道理?你给得起钱就是道理,给不起…她没说完,大妈扯了扯她的袖子:阿芳,差不多得了,别把人逼急了。
下午两点,李悦坐在派出所的长椅上,手机终于回到手里——刚才她转身要走,大妈突然把手机塞给她:“妹啊,别跟我儿媳妇一般见识,她刚生完孩子脾气躁。你给500块就行,阿姨不贪你的钱。”
可女人却跳起来:“妈!你是不是傻?到手的钱不要?”她瞪着李悦,“你敢报警是不是?我告诉你,我们没犯法,就是商量感谢费!” 民警放下笔,敲了敲桌上的《民法典》:“根据《民法典》,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可以自愿给予感谢费,但拾得人不能强行索要,更不能以不还物相威胁。你们这行为,已经涉嫌不当得利了。”
女人的脸色变了,大妈拽着她的衣角往后缩:“警察同志,我们不懂法,就是想着她给点辛苦费……”李悦看着手机屏幕上父亲的照片,忽然觉得眼眶发酸——这一路讨价还价,让她差点忘了,“拾金不昧”本该是温暖的事,怎么就成了一场交易?
当晚,李悦把监控视频和聊天记录剪成短片发在抖音,配文:“捡手机后从500涨到1600,最后大妈说‘给500就行’,可我已经不敢要了。”视频里,女人叉腰要钱的画面和大妈欲言又止的神情交替出现,评论区很快炸了锅:
• “这就是敲诈!幸好妹子报警了,不然无底洞一样涨钱。”
• “大妈其实有点良心,可惜被儿媳妇带偏了,捡东西谈钱可以,但得有个度。”
• “想起我上次丢钱包,大爷捡了直接送派出所,连水都没喝我一瓶——人和人差距太大了。”
最让她意外的是,第二天接到大妈的电话,声音带着哭腔:“妹啊,我儿媳妇被她老公骂了,说她不懂事。阿姨跟你道歉,那天不该听她的……”李悦握着手机,听着电话里传来孩子的哭声,忽然想起自己在菜市场看见的场景——大妈蹲在地上捡菜,塑料袋破了,旁边的摊主帮她递了个新的。
“阿姨,没事的。”她忽然说,“以后捡到东西,可以直接交给派出所,这样既安全,也不用跟人吵架。”电话那头沉默了会儿,传来大妈的叹息:“是啊,我本来想做好事,没想到闹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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