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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和丈夫去民政局离婚,离婚协议书都填好了,工作人员却不给办理,还说女子

上海,一女子和丈夫去民政局离婚,离婚协议书都填好了,工作人员却不给办理,还说女子是精神病患者,女子很是无语,结果如何?   近日,王女士正为离不了婚的事发愁。   她和丈夫是在2010年结的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都还在读书的年纪。   王女士觉得和丈夫性格不合,夫妻俩经常冷战,随着孩子逐渐长大,王女士认为不能就这么郁闷地过下去了。   在和丈夫达成一致后,夫妻俩拿着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到了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可工作人员看到王女士的身份信息后直接就拒绝了。   因为上面赫然写着王女士是精神二级残疾,而根据相关规定,此类离婚诉求需要起诉到法院办理,因为工作人员也无法确保王女士在申请离婚时是否精神正常。   对此,王女士十分呼吁,她的精神疾病是先天遗传的,但对生活从未产生太大影响,她本人更是和正常人无异,在她看来,工作人员也没有察觉出任何不同。   离婚是她和丈夫反复商议的结果,可有法规在先,王女士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到法院起诉。   可问题又来了,精神疾病患者起诉是要有监护人的,可王女士的家人要么已经离世,要么也有精神疾病,无法监护,一时间她又陷入了为难。   在律师的帮助下,她随即到了村委找村里领导作为监护人,法院这才受理了她的案子,只是从受理到宣判再到离婚冷静期结束,还需要不短的时间,这对王女士而言显然也是莫大的煎熬。   消息传到网上之后,广大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支持民政局工作人员做法的,认为法律的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弱者,这样做也是以防万一。   可也有人觉得对于像王女士这样的特殊情况,就该特事特办,尽快办理才是。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评论列表

微风轻拂
微风轻拂
2025-06-06 16:48
怎么特殊?民政工作人员是专业医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