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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房给同事10年,反被起诉,法院判搬离还赔72万,装病躺地堵法院!这家人为抢房丑

借房给同事10年,反被起诉,法院判搬离还赔72万,装病躺地堵法院!这家人为抢房丑态百出,脸都不要了。 上海林姐,10年前看男同事王哥离婚带娃可怜,就把自己一套空房子免费借给他住,想着等他稳定了再搬。 当时没签合同,就口头说好了他负责交水电费物业费。 一开始王哥挺懂感恩,逢年过节还送点小礼物,林姐也没当回事。 谁知道这一住就是10年! 中间王哥偷偷换了门锁、装修厨房,甚至还跑去竞选业委会,跟别人说这房子是他的。 2023年林姐儿子要结婚,想把房子要回来,王哥居然翻脸了:“我住了儿年,这房子就是我的!”还把林姐告上法庭,要求把房子过户给他儿子,理由是“她没收租金就是送我了”。 法院开庭的时候,王哥当庭耍横:“不把房子给我,我就住法院不走了!” 法官当场怼回去:“法院不是你家客厅,想住就住?” 最后,法院判王哥一个月内搬走,还得补交十年的房租72万。 结果王哥夫妻俩又耍赖,老婆装病躺地上,王哥堵着法院门口骂街,最后法院叫了救护车强制清场,这才把房子要回来。 帮忙可以,但得留个心眼。 林姐就是太好心了,房子这么大的事,连个纸条都没写。 现在社会复杂,就算是同事朋友,涉及房子、钱这些大事,该签合同就得签,别抹不开面子。 不然人家住久了真以为是自己的,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 王哥住别人房子10年还理直气壮要过户,以为闹一闹就能占别人便宜。 房子是谁的就是谁的,住再久也变不成你的。现在是法治社会,耍横没用,真闹到法院,吃亏的还是自己。 王哥以为白住10年是赚了,结果不但要搬走,还得赔72万房租,面子里子全丢了。 做人得有底线,别人帮你是情分,不是你不要脸的资本。再说了,就算真缺房子住,好好商量说不定还有余地,这么一闹,以后谁还敢帮你? 别人的东西永远是别人的,别把别人的善良当软弱,更别想着靠耍赖占别人便宜。法治社会,耍心眼不如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