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摩的司机两次性侵14岁女学生# 对性暴力“零容忍”,对“恋童癖”零容忍!
据报道,2024年,68岁的摩的司机李某国以“邀请吃饭、玩耍”为由,将14岁女学生诱骗至家中,先后两次实施强奸。案件因学校老师发现受害者出现异常心理状态后报警而曝光。2025年3月,祁东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李某国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基准刑为3-10年,但若受害者为幼女(不满14周岁),可加重处罚。本案判决接近下限(三年六个月),受害者已满14周岁,法律上虽属未成年人,但未达“幼女”标准(未满14岁),导致量刑幅度差异。但量刑依据是否包含“情节恶劣”等加重情节,还需要有关于法院认定的具体细节。但为了保护被害人,法院一般不会公布细节。#律师说法##热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