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太高兴了,因为欧盟出台了强迫劳动产品法案,虽然离执行还有很多年。已经开始叫好了。提前庆祝了。 小民只知道自家的那点事?也不是,关心大事儿。 知道国外法律执行很严格也到位,仿佛有了这个法律,就能够摆脱996,上班12小时轮流转,是外来人救你了。 从巴西对国内某厂建筑工人突击检查来看,人家即使是发展中国家也是认真的。 虽然中国有法治的传统,例如法家。但是主要局限于刑法和民事领域,商业方面、劳动的立法也是伴随着我国商业、经济的发展逐步走上正轨的。 如果工厂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9个小时。算是达到期望。如今有几家公司能做到呢?国企不行,私企也不行,合资的如车厂能行?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现在普遍的情况是每天工作8小时,再加晚上3个小时,每周按照上班6天计算,每周需要加班18个小时 两班倒的情况是每天上班12个小时,每天加班4个小时,一周加班24个小时,超过法定时间15个小时。 对照下巴西劳动法:夜间上班1.2倍工资,满一年十三薪,产休120天,满一年带薪休息30天。外包劳工同正式工一样待遇。 巴西总统劳拉是工人出身,左冀,对工人很重视。 巴西原是两牙殖民地,后独立,白人为主。 东方大国要达到这些标准,不知还要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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