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给女子转账30万彩礼,却被女子退回。女子要求他重新转账,但必须备注“自愿赠予”。男子乖乖听话,可女子收了彩礼,既不结婚,也不退钱,就耗着男子。男子起诉到法院,法院竟判决女子只需返还20万。男子崩溃了:就4个字,竟损失10几万?
上海这起 30 万彩礼案,早期在网络碎片化传播,不少自媒体简化案情,容易误导读者,误以为仅仅是 “自愿赠予” 四个字直接造成 10 万损失。
本案是上海闵行法院真实案件,但法院扣减 10 万,不是因为备注四个字,而是结合双方举办婚宴、共同生活、筹备婚事产生实际开销等事实酌情扣减,不能简单把损失归因于备注文字。真正能够查到的案件,反而把这件事解释得更清楚。
2020年7月,刘某与朱某开始恋爱。同年9月,两个人登记结婚。就在登记结婚的当月,刘某向朱某转了两笔大额款项。一笔80万元,银行附言直接写着“彩礼”;另一笔26万元,注明“五金”。这一次连钱是什么性质都写得明明白白了,总额106万元。
可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按照两个人原先设想的方向发展。刘某和朱某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登记之后仍在筹备婚礼,对于今后在哪里工作、居住也没有形成稳定安排。
两个人拍了婚纱照、筹备婚宴,也有过旅游和亲友往来,这些都产生了实际花费。到了2020年11月,两个人协议离婚。婚姻维持时间很短,也没有生育子女。刘某随后要求朱某返还106万元。
如果按照“备注决定一切”的思路,80万元已经明确写着彩礼,似乎应该原数拿回来。但法院没有这么处理。法院认定80万元和26万元“五金”具有彩礼性质,同时考虑双方办理过结婚登记、存在短暂同居经历,也发生了婚纱照、旅游等共同消费,最终判朱某返还80万元。
也就是说,少返还的26万元,并不是因为刘某写错了备注。恰恰相反,刘某的备注非常清楚,法院依旧需要把两个人真实的婚恋过程放在一起判断。另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件更直接。
2022年4月,张某某和赵某某定亲。张某某先向赵某某父母支付36600元定亲礼,到了9月,又向赵某某账户转入136600元彩礼,总计173200元。赵某某一方也为结婚准备了价值1120元的嫁妆。
可两个人没有登记,也没有举办结婚仪式,当年9月就解除了婚约。张某某把赵某某及赵某某父母告上法院,要求把173200元全部返还。法院查明双方没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但赵某某为准备结婚确实存在实际付出。最终,赵某某被判返还121820元,赵某某及父母对定亲礼返还32940元。
这个结果再次说明,没领证,也不等于每一分钱都机械地原路退回。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把判断方法说得更加明确。认定一笔钱是不是彩礼,要结合给钱的目的、当地习俗、给付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谁给钱以及谁收钱等事实综合判断。
所以,“自愿赠予”几个字可以成为证据,却不能单独改变一笔钱的真实用途。反过来也一样,备注写着“彩礼”,也不代表感情结束以后必然百分之百返还。法院还要看双方共同生活了多久,有没有实际共同消费,有没有准备嫁妆、孕育子女,以及双方在婚约解除过程中存在什么具体情况。
甚至没有登记结婚,也可能一分钱彩礼都不退。最高法公布的张某与赵某案中,两个人2018年11月相识,2019年2月开始共同生活,2020年6月生下一个孩子,2021年1月举行婚礼,却始终没有登记结婚。赵某收取彩礼16万元。2022年双方结束同居关系后,张某要求返还12.8万元。
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原因很实际,两个人已经共同生活三年多,还共同生育、抚养孩子。如果只盯着有没有那张结婚证,却把几年真实共同生活全部忽略,反而无法准确处理彩礼问题。所以,大额彩礼真正需要留心的,从来不只是转账框里写了哪几个字。
聊天记录、谈婚过程、双方父母商议婚事的情况、转账时间、金额、共同消费以及实际生活状态,都可能成为法院判断的依据。一行备注能证明一些事情,但决定不了全部事情。真到了法庭上,法院看的,是这笔钱为什么给,以及两个人后来到底怎么过的。
来源:越牛新闻2026-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