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平安长大,不料,二婚妻子怀孕,给他生了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儿子30岁时,男子已经70多岁,他干不动了,想找保姆,可保姆费每月最少8500元,男子告到法院,说他生活困难,要原配女儿每月出5000元养他儿子,女儿急了:你才换了新车,根本不是没钱的样子,凭啥让我养你们儿子?沈大爷70多岁,头发白了,腰也弯了,家里还有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他颤颤巍巍跑到法院,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了,说她对家庭不负责任,不照顾自己,他要女儿从今以后,每月给他5000元赡养费!这要叫外人一看,沈大爷这是妥妥的可怜,可是,真相并不是外表看的这样。原来,1991年,沈大爷跟前妻离婚,女儿年幼,抚养权归他所有。起初的时候,女儿和他一起生活,可是不久,他就再婚,女儿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每天战战兢兢,被父亲和继母虐待着生活。女儿没有办法,只有跑去和奶奶生活,奶奶爱她,平平安安把她养大。沈大爷一看女儿走了,再没了累赘,以为他的幸福生活,从此再没任何的障碍。可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二婚妻子怀孕,瓜熟蒂落,一下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沈大爷欣喜若狂,沈家有后,他后继有人。可没想到,儿子慢慢长大,他发现不对劲了,到医院一查,儿子是智力三级残疾人,天都塌了!沈大爷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到了30岁了。可他老了,年纪大了,满打满算,他已经70多了。他自顾不暇,思来想去,不如请个保姆来家里照顾残疾儿子。可他一问,住家保姆每月最少要8500元,他大吃一惊,赶忙把家里的收入盘算了一番。他们夫妻退休金合计11000元,儿子有2000元残疾补贴,加一起有13000元。可是,他们两口年老体衰,有老年病,需要看病吃药,每月自费都要好几百元。儿子有痛风,无法行走,每月自费药也要一百多元。沈大爷越想越怕,他突然想起来那个原配的大女儿了。他告到法院,说家里没存款,这日子没法过了,要大女儿每个月给他5000元的赡养费。沈女士已经40岁了,在家照顾12岁的孩子,丈夫开网约车,收入不稳定,一般每月下来,到手能挣两三千块。沈女士艰难的时候,是自己的亲妈解囊相助,为了女儿,亲妈也是豁出去了。沈大爷不管女儿的情况,他委屈得不行,说女儿这么多年对家没贡献。说他腰闪了,躺了半个月,女儿都没来看他一眼。他说他跟老伴出去旅游,让女儿照顾残疾弟弟,女儿每天收200元劳务费。他还说,家里拆迁分了两套房子,因为女儿做生意缺钱,他卖掉一套借给女儿60万。女儿眼眶直接红了,父亲撒谎,一盘胡言!她曾经跟父亲继母在一起生活过,那时自己年幼,被他们虐待,还得过抑郁症。父亲旅游时弟弟住她家里,她压根没收过父亲一分钱。父亲卖房,也不是为了让她做生意用的,而是为了他自个儿的花销。后来,父亲确实借给她60万做生意,但她为了还钱,把自己家的大房子卖了,换成小房子,早就把钱还清了。沈女士表示,她自个儿家里都顾不过来,全靠丈夫每个月的两三千元。她在家带12岁的孩子,还得靠亲妈来补贴自己。另外,沈大爷刚换了新车,绝对不像嘴上说的那样没存款。《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沈大爷夫妻俩月入过万,还有残疾补助,还有余力换新车,他们的经济条件并不差。更关键的是,沈老伯要这5000元,名誉上是要赡养费,实际上是想转嫁给女儿请保姆照顾残疾儿子的开销。但沈女士作为姐姐,对成年残疾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因此法院判决:沈大爷说生活困难,要女儿给5000元赡养费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了!这种坑害女儿的父亲不要也罢!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