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卖猪肉被判10年,罪名是“销售不适合人类食用的肉类”。 圣城纳杰夫一名肉贩用猪肉冒充牛肉售卖,当地有居民从这名肉贩手里买了一公斤碎肉,发现不仅“好吃”,而且价格还便宜,于是便开始经常光顾。以至于过去几年他吃下的猪肉可能比牛肉或羊肉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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