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苏苏州,男子包夜嫖娼,与女方结束后,和女方在一起休息,可半夜男子来了兴致,又想与女方发生,因遭到女方拒绝,竟然直接将女方杀害。事后,男子逃亡,结果期间因犯案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刑满释放当日又因前罪被抓获,最终被数罪并罚判处死缓! 这起杀人悲剧的根源是一次没做成的交易,2004年12月12号晚上,杨某武和做性交易的朱某约定好 “包夜” 服务。 到了第二天凌晨,他还想跟朱某发生关系,朱某却清楚地拒绝了他,但在他扭曲的认知里,这拒绝就是 “没按约定来”。 后来在法庭上杨某武嘶吼着 “我就想要一次,她凭什么不给”,这话正好暴露了他的心态,他觉得自己的欲望比别人的意愿更重要,这种想法甚至在网上还有人同情,觉得是朱某 “先违反了约定”。 一开始,杨某武可能只是想 “教训一下” 朱某,但愤怒和冲动很快让他失去了理智,他在房间的厨房里找到一把菜刀,朝着朱某脖子的大动脉砍过去,之后又用勒脖子的方式,把朱某活活杀死。 从他觉得自己在 “惩罚” 对方,到最后完全失控用暴力杀人,他的心理一步步走向极端,过程很清楚,时间过去这么久,杨某武心里的恶意却没减少。 他从苏州逃到广东、广西等地,这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根本不是什么忏悔的过程,更像是他犯罪行为的 “暂停”,他心里的恶只是暂时藏了起来,等着下次爆发。 到了 22 年 3 月,他因为想强奸没成被抓,判了一年零五个月,这次的犯罪行为和二十年前的悲剧几乎一样,两起案子最核心的动机完全相同,都是想用暴力强迫别人满足自己。 事实证明,杨某武的犯罪本性没改,逃跑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这也印证了很多网友说的 “坏人难改本性”,他这次再被抓,就像一颗 “定时炸弹” 终究会爆炸一样,是必然的结果。 面对这样的罪犯,大家心里的正义感都希望他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所以当法院判他 “死缓” 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 “判得太轻”,质疑声特别多,但其实这个判决是法律在感情和理性之间找平衡的结果。 法院判杨某武的案子,得把一个情况算进去:他 2023 年 3 月 30 号被抓后,如实供了自己杀人的事,这在法律条款里是可考虑的情节。 更重要的是,判决里有 “限制减刑” 的条款,这就意味着他以后没办法通过在监狱里改造来减少刑期、提前出狱,这辈子都得待在监狱里。 这种判决其实和 “终身监禁” 差不多,是把他和社会彻底隔离开,这个判决并不是对他的罪行宽容,而是司法系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这种极端恶劣的行为做出的最严厉、也最实际的惩罚。 它既冷静地回应了公众的愤怒,也守住了法律不能当成情绪发泄工具的根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