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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0日凌晨,香港养和医院,一个女人在病床上停止了呼吸。她四十岁,

2003年12月30日凌晨,香港养和医院,一个女人在病床上停止了呼吸。她四十岁,没有丈夫,没有孩子,就在一个多月前,她还穿着婚纱站在红磡体育馆的舞台上,对着上万观众笑着唱完最后一首歌。
 
她叫梅艳芳。
 
她走后不久,一位主治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让人愣住的话:她的病,原本是有可能治好的。
 
这句话传开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宫颈癌早期,治愈率极高,为什么她不治?是没钱吗?是没条件吗?还是她不在乎自己的命?
 
都不是。
 
要看懂这个选择,得从她四岁半说起。那时候的梅艳芳,跟着姐姐梅爱芳在香港荔园游乐场登台卖唱。母亲好赌,家里欠债,姐妹俩就是全家的摇钱树。
 
别的孩子在念书、在玩耍,她在夜总会、酒廊里唱歌,嗓子唱哑了也不能停。她后来回忆,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个正常的家,有爸爸有妈妈,有人疼她。
 
可惜她一直没得到。父亲早逝,母亲忙于生计和赌债,家里能给她的温暖少得可怜。越缺什么,越想要什么。
 
她后来不止一次跟朋友说过,这辈子最想做的事就是结婚生孩子,生一儿一女,安安稳稳做个普通女人。
 
可命运没给她这个选项。2001年,梅艳芳去医院检查身体,查出了宫颈癌。那时候还属于零期,是最轻、最好治的阶段。
 
医生给她的方案很明确:局部切除,做完手术好好休养,大概率能彻底根除。以当时的医疗条件,这种早期宫颈癌的五年生存率能达到90%以上。
 
但她拒绝了。原因医生后来才说出来——根治手术要切除子宫。切除子宫,就意味着她这辈子再也做不了母亲。
 
对一个把“结婚生子”当作人生最大梦想的女人来说,这个代价太大了。她不是不知道化疗的痛苦,她也不是不信医生的话。
 
她什么都明白,但她没办法接受一个没有子宫的梅艳芳。那个梅艳芳或许能活着,却不是她想成为的那个人。
 
更让人心里发沉的是,她的姐姐梅爱芳,也是宫颈癌走的。梅爱芳跟癌魔搏斗了差不多十年,最后在2000年4月去世,跟妹妹一样,也是四十岁。
 
姐妹俩前后脚得了同一种病,同一种结局。这件事对梅艳芳的打击,外人根本没法估量。她的一位主治医生后来分析,可能就是姐姐的遭遇让她产生了一种错觉:得了癌,就没救了,早治晚治都一样。
 
可事实上,零期宫颈癌和晚期宫颈癌,根本是两回事。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拖到扩散之后再治,生存率天差地别。
 
到了2003年,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了肝脏,她才不得不去医院。那时候医生最需要她做的是化疗,因为癌症已经转移到了远处,局部手术和放疗已经无能为力。但她只做了一次化疗就停了,原因是担心掉头发。
 
这个理由在很多人听来不可思议。但对一个在舞台上活了一辈子的女人来说,头发意味着形象,形象意味着她还能不能站在观众面前。她不是不怕死,她只是更怕失去“梅艳芳”这三个字所代表的一切。
 
那年的11月,她做了最后一次选择。医生劝她静养,她不听。她要在红磡开八场告别演唱会。那段时间,她的脚皮下已经在出血,靠止痛针撑着上台,华美的裙摆底下藏着外人看不见的痛苦。
 
最后一场,她换上刘培基设计的白色婚纱,唱了《夕阳之歌》。唱完,她提着裙摆走上台阶,转身对观众挥手,说了一句“拜拜”。那个画面后来被无数人反复播放,但很少有人知道,她每走一步都在疼。
 
她最终是在养和医院走的。肺功能衰竭,凌晨两点五十分。
 
她没有活到老。她没结过婚,没生过孩子,没等到那个能让她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家。但她在最后的日子里,选了她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去守护。
 
那个东西不是命,是一个女人对自己最后一点体面的坚持。她最后把自己嫁给了舞台。这句话,真的不只是煽情。

信源:广州日报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