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了个奇葩毒贩,号称凭良心做生意,每月 “倒卖毒品”160斤。2015年落网之后民警才查清,他卖的根本不是毒品,全是冰糖。靠着买一份送半斤的套路,硬生生抢光各地毒贩的生意,这人就是被戏称糖太宗的罗金城。
警方布下的缉毒网,网住的却是一个卖冰糖的,四川大邑,2015年,一名男子号称每月出货一百六十斤 “冰毒”,还打出 “买一送半斤” 的促销,价格低到把沿海的毒贩都卷没了生意。
抓捕现场,几十袋白色晶体化验下来,全是冰糖和明矾,这个让缉毒警力全线紧绷的 “大毒枭”,最终以诈骗罪被判了十个月,罚金三千元。
2015年4月到6月,罗金成在网上批量注册账号,混进隐秘圈子,用行话招揽 “客户”,还要求对方先发吸食视频验明身份。
货从农贸市场整箱买回,磨成粉末冒充冰毒,走正规快递发货,收到钱就拉黑。
几个月下来,订单雪片般飞来,多地真毒品一度卖不动。
6月12日,大邑警方将其刑拘,12月9日,法院一锤定音:诈骗罪,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荒诞归荒诞,这个人物的底色却一点也不喜剧,他早年因非法持有枪支坐过牢,出狱后染上海洛因,家财散尽、妻离子散。
有一次上网买 “货”,钱转过去,拆开包裹一尝,甜得发齁——他被骗了一千块,买回一袋冰糖。
吸毒的人被骗,谁也不敢报案,怕强戒怕拘留,就是这份 “受害者不敢声张” 的底气,让他想通了所谓的 “生意经”:既然被骗了没法说理,不如自己当骗子。
犯罪的起点,不是恶贯满盈,而是一个人掉进毒品泥潭后,一步步丧失了所有底线。
这个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是法律为什么这么判,按他的 “出货量”,如果坐实贩毒,量刑足以致命,可法院定的是诈骗罪。
依据在最高法关于禁毒决定的相关司法解释里写得很清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贩卖的,才以贩卖毒品罪(未遂)论处。
罗金成自始至终知道自己卖的是糖,主观上就是虚构事实骗钱,罪名自然落在诈骗上,罪刑法定四个字,在这里体现得明明白白——不冤枉一个卖糖的,也绝不放过一个骗钱的。
现场还有一个细节颇耐人寻味:满屋 “货物” 没有一样是真毒品,唯一测出的甲基苯丙胺,只是他自己吸食后残留的0.4克。
也就是说,这个号称搅动半个黑市的人,连自己都逃不出毒品的控制,靠骗来的钱维持毒瘾,又用更深的谎言去骗别人,毒品的链条就是这样一环扣一环,谁沾上,谁就出不来。
可这件事的笑点背后,藏着严肃的另一面,有人调侃他 “客观上搅黄了毒品生意”,但从禁毒实务看,假毒品泛滥绝不是好事。
买假货的人大多是成瘾者,钱被骗光、身体得不到缓解,情绪失控之下可能去偷去抢,也可能加价寻找更隐蔽的真毒源,把祸水引向更深处,换句话说,骗局没有削弱毒害,只是把它挤到了更危险的角落。
所以这个案子留下的,不只是一段网络段子,它推动了寄递渠道的规范,实名收寄、过机安检这些制度,很大程度上就是被这类 “黑吃黑” 闹剧逼出来的,它也在提醒,禁毒的治本之策不是看抓了多少假货,而是让成瘾者能走进正规戒断渠道,让寄递漏洞无处可钻。
回过头看,骗子骗骗子,黑吃黑,最后谁也没赢。罗金成用十个月的刑期换了一个道理:任何靠欺骗和违法挣来的快钱,都要加倍还回去。
而这场闹剧更大的意义在于,它让人看到法律在荒诞案件面前的冷静——既守得住罪刑法定,也守得住社会治理的底线。
把犯罪的成本讲清楚,把吸毒者的出路找明白,比看一个 “糖太宗” 的笑话,重要得多。
信源:
光明网《把冰糖当冰毒卖,刑不刑?》2023年9月21日
检察日报《冰糖冒充毒品的买卖,牵出两桩罪》2023年12月19日
澎湃新闻《冰糖冒充毒品买卖,如何定罪?》2023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