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妈的太狠心了!”贵州,女子在儿子2岁时离家出走,一走就是30多年,从未回过家。丈夫独自带大了儿子。后儿子因出海工作不幸遇难,获赔118万元。可谁知女子得到消息后,竟主动找上了丈夫,要求分走一半的赔偿款,但被丈夫拒绝。双方发生争执后,女子将丈夫告上了法院。
据悉,在30多年前,那时候村里人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不少20多岁的小伙子,连个媳妇都娶不上。
老杨家有两个儿子,杨大和小杨。但家中的钱只够让一个儿子结婚的,所以老杨就做主把机会让给了杨大。
后经媒人介绍,杨大把女子杨某给娶回了家。婚后,杨某给杨家生了一儿一女。当时日子虽然清苦,但总算是有了盼头。
可天不遂人愿,在杨大和杨某结婚没几年,他就撒手人寰了。
杨某有过带着孩子们回娘家的想法,但后来被婆婆给劝住了。自此两个孩子就由杨某、小杨,以及杨母一起带着。
随着频繁的接触,加上大哥去世已久,小杨竟对嫂子杨某有了想法,但他无法确定杨某是否愿意。
后来小杨实在忍不住了,便鼓起勇气去向嫂子杨某表了白。杨某对小杨平日里的表现一直看在眼里,认为小杨是个老实人,且对两个孩子视如己出,所以她便接受了小杨的表白。
杨母得知这个情况后,也是十分的高兴,这样既解决了小杨的婚事,杨大家的两个孩子也不用离家了。
之后,小杨和嫂子杨某顺理成章的办了婚礼。婚礼后不久,杨某便再次怀孕了。十月怀胎后,杨某又生下了一个儿子杨杨。
可谁也没想到,在杨杨刚满2岁那年,杨某竟毫无征兆地离开了家,还带走了与杨大的一双儿女,这一走就是30多年,再没有了音讯。
小杨对此有过抱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释怀了,把全部的精力用来照顾杨杨。
在杨杨30多岁那年,他跟着邻居出海务工,结果出了意外,不幸离世。
儿子的突然离去,让小杨像是被抽走了主心骨,整日消沉。然而令小杨没想到的是,消失了30多年的杨某突然回来了。
但她不是因为儿子的离世,而是听说了有118万元的赔偿款,所以来找小杨分钱的。
小杨说什么也不肯,杨某当年的不告而别让这个家彻底破裂了,现在儿子死了就回来分钱,小杨气得恨不得把杨某给赶出去。
可杨某却以自己是杨杨的生母为由,认为有权继承杨杨的遗产。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杨某干脆一纸诉状将小杨告上了法院。
那么杨某是否能分得这笔赔偿金呢?
首先,这118万元是杨杨因意外去世后,所获得的赔偿金,所以这笔钱是给杨杨近亲属的。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属于近亲属。
杨杨生前并未结婚,也没有孩子,奶奶也去世了,所以这笔钱只有杨某和小杨夫妻二人能接手。
其次,这118万元并不是杨杨的遗产。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118万元赔偿金是杨杨去世后获得,并不属于杨杨的遗产,所以不应该按照遗产来平均分割。
既然如此,那应该按照什么方式分割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杨杨2岁时,杨某就离家出走,直至杨杨离世才回家,这么多年未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义务。
杨杨从小就跟着小杨一起生活,父子二人的生活关系紧密,经济联系程度高。
如果平分这笔赔偿金,对小杨来说很不公平。
综上,法院认定小杨应当多分,杨某应当少分。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小杨应当分给杨某31万余元,剩余赔偿金归小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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