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不?海南海口,一女子因为网速太慢,去营业厅办理宽带销户,办完之后,她转身就走,没过多久,发现电话打不通了,她顿时急了,给外地的女儿打电话,可咋也打不通,赶忙回营业厅询问,营业员说:“你不是要注销手机号码吗?注销了啊。”女子懵圈,她从未说过要注销手机号码,这下坏事了,家里三个手机号全都绑着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用时还绑着其他平台业务,女子要求恢复,工作人员说要等一个月后,可丈夫第二天要出差,要坐火车要住酒店,都离不开手机,女子崩溃了。
9月6号下午,胡女士因为家里的网速太慢,曾经报修过,也没解决问题,直接影响了她居家办公。
胡女士受不了了,到营业厅办理宽带注销业务。
到了营业厅之后,胡女士给营业员说得很清楚,她只办宽带注销,别的东西一概不弄。
整个办理过程,没见着纸质单据,也没人给她看什么业务清单,就是在一个电子设备上空白页签了个名子,名字签好,营业员就说办好了。
胡女士也没多想,拿着东西就走出了大门,没过多久就发现了问题,自己手机没信号了,电话直接打不通,就连流量也用不成了。
她第一反应就是联系省外上大学的女儿,可打了半天也打不通。
这时她觉着不对劲了,立马回营业厅问怎么回事,结果营业员说,你不是要注销手机号吗,已经都给你销了啊。
胡女士当场傻眼,她压根就没说过要销手机号。
这一下可是捅了篓子,胡女士家3个电话号码,用的是同一个家庭套餐。
3个号用了十几年了,不是随便说换就能换的,丈夫那号更是要命,是单位工作系统里预留的电话。
更麻烦的是,3个号码都绑着银行卡和支付平台,同时还绑着其他平台。
这么一注销麻烦大了,所有和号码有关的全部都要更换。
更可怕的是,丈夫第二天就要出差,先从海口去琼海,再从琼海去武汉,坐高铁要手机验证,住酒店同样要刷手机。
工作上的联系更离不开手机,这一下子,全家的生活都乱套了。
胡女士急了,要营业厅恢复号码,可工作人员表示,得等一个月才能重新开通。
胡女士找了营业厅的经理,经理问她是不是本人同意销号的。
胡女士更急了,她压根就没提过要注销手机号码,为了说清楚事实,她要求调监控对质,要是她主动要求销号,她会承担所有责任。
结果监控里显示,胡女士压根就没说要销号,营业员这下没话说了。
胡女士报警,警方赶到,她说了一个要求,营业厅必须保存好视频,谁也不能把视频删了。
丈夫本来是陪着她的,实在等不住了,因为第二天还要出差,丈夫只好自己先走了。
到了晚上,营业厅答应恢复号码,但恢复号码需要本人识别验证。
丈夫万不得已,又打车赶回,一直熬到晚上8点,营业厅同意走加急通道。
晚上11点多,好消息来了,3个号码恢复正常,从她下午进营业厅到号码恢复,整整用了7个多小时。
营业厅店长回应,胡女士确实没说过要注销手机号,就是营业员理解岔了。
营业员本身也是新人,对业务流程不熟悉,这才会出这种岔子,希望给新人一个机会,把事情大事化了。
当天晚上,营业厅给胡女士道歉,营业员考核分扣减,赔偿胡女士666块钱,这笔钱由营业员自己承担。
《电信条例》第40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终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胡女士只提出办理宽带销户,从未说过要注销手机号,营业员仅凭自身理解偏差就擅自操作注销了胡女士的号码。
营业员的行为,完全属于无正当理由中止用户正常电信服务的违规行为。
按照该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运营商应向胡女士赔礼道歉,赔偿用户因此产生的打车往返、通信中断带来的实际损失。
最终营业厅连夜加急恢复号码,由营业员个人赔付给胡女士666元以弥补损失。
营业厅虽及时止损,但也显现出业务流程的漏洞:办理关键业务未向用户出示业务清单、未明确告知操作内容,就让用户在空白电子页签字。
这种行为,本身就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好在最终有惊无险,经历7小时后,号码终于恢复。
营业厅也做出处罚,对营业员考核减分,营业员做了相应的赔偿,相信以后的工作会吸取教训。
由于胡女士丈夫已经出差,办新宽带和携号转网业务需要他本人在场,等他回来,才能办理这些业务。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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