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想买一套176平的房子,总价1004万。销售要她交20万定金,如果不买

树说历史 2025-11-08 18:23:08

浙江一女子想买一套176平的房子,总价1004万。销售要她交20万定金,如果不买可以退。结果交完定金第3天女子就因为凑不齐钱不想买了销售:你自愿付的定金,不给退!   浙江杭州有一位张女士,最近打算买房子。   上个月,她看上了当地一高档小区,176的房子,要价1004万元。   这价格对于张女士而言也不是一时之间能够凑齐的。销售见她的确有意向想要房子,说可以先交一个意向金。三天内决定买不买,如果不买的话意向金就可以给她退了。   纠结中的张女士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决定付意向金。   结果销售人员却在后面通过微信告诉她,这房子现在太抢手了,领导说不收意向金了,只收定金20万。   不过这个定金也是可以退的,意向金是3天以内做决定,而定金是7天以内做决定。   张女士眼看这房子这么抢手,一时之间也上头了,直接转了20万过去,并按照对方的要求标注了“定金”。   交完定金后,张女士开始筹钱,结果发现自己怎么都凑不够这1004万。   钱都凑不齐,那这房子也不要了吧。   于是张女士就告知销售,说房子她不想要了。   谁知,交钱前还一直为她“考虑”的销售人员,一听要退定金,当场翻脸不认人了。说退不了。   交钱的时候说能退,怎么退钱的时候就不能退了呢?   销售表示,她那20万已经打到房管局的监管账户去了,公司动不了,所以不可能给她退。   张女士就打政府服务热线询问,房管局却说这钱可以退。   而且还有重要一点,那就是张女士根本就没在合同上签字。   然而,哪怕张女士找到了房管局,售楼处也不给她退。坚称张女士是“自愿”交的定金,有不是他们胁迫的,所以坚决不退。   很明显,张女士就是被坑了。   意向金和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意向金并非法律概念,只是诚意表示,双方可以自由约定退还条件。   而定金就不一样了,是有明确法律效力的。张女士在转账的时候标注是定金,属于书面证据。而微信里口头承诺的“可以退”在法律效力上是不如定金的。   哪怕她没签署合同,但已经支付了“定金”,就已经缔结了一个独立的“定金合同”。   开发商道德失信,但在法律上占理,这件事如何暂不可知。只能说,像这样大额定金的买卖,还是要慎之又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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