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小宁前往浙江安吉县出差,当晚住进客户安排的酒店,公司商务宴请结束后,小宁回房休息。半夜,她从噩梦中惊醒,黑暗里一个一丝不挂的男人正对她行不轨之事,对方还压低声音说:不要开灯,是我,金老板。小宁这才反应过来,这人竟是当晚一起吃饭的客户。 小宁当时脑子嗡的一下,整个人都懵了,用力挣扎,可那男的力气大得很,她根本挣脱不开。 好不容易等那男的松了手,她赶紧开灯,看清了对方的脸,就是金老板。小宁又惊又怕,赶紧打电话给同事。 同事赶来后,小宁人哭得说不出话,同事报了警,还陪小宁去检查,检查后得知小宁身体上没什么大伤,但精神上受了很大刺激,需要休养。 从那以后,小宁晚上睡不着觉,一闭上眼就是那天的场景,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她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她信源休息一段时间,调整调整。 公司却不批准她的病假,说小宁这种情况不算工伤,让她赶紧回来上班。 小宁根本没法复工,精神状况太差了,根本没法集中精力工作,公司还多次劝她离职,说她这样影响工作进度。 小宁觉得公司太不人性化了,自己遭遇了这种事,公司不但不关心,还急着把她赶走,她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向公司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小宁的诉求很简单,她希望公司能承认她的情况是工伤,给她应有的赔偿和待遇,她觉得,自己是在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遇了这种事,公司应该负责。 公司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们认为小宁的情况不算工伤,小宁是在商务宴请结束后,自己回房休息时遭遇的侵害,这和公司的工作安排没有直接关系。 双方谈不拢,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 公司以不算工伤为由不批病假,可人社局已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小宁被认定工伤,就有权享受相应医疗期和病假待遇。公司不批准病假,还劝离职,明显侵犯了小宁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违反了该条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 小宁出差期间遭客户侵害,人社局认定工伤,公司以不算工伤拒批病假、劝离职,侵犯其权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本应承担起对员工的保护责任,在小宁遭遇不幸后,却急于撇清关系,这种做法既不道德也不合法。 2025年9月,当地人社局认定小宁的情况为工伤,这让小宁松了口气,她觉得自己的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 今年5月,法院对金某的案件进行了审理。 金某的辩护意见是,他当时喝多了,不是故意的。 可法院认为,喝多了不是犯罪的理由,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金某称喝多不是故意犯罪,想以此减轻罪责。 但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金某趁小宁熟睡行不轨,虽称喝多了,但醉酒不是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法定理由。 金某在醉酒状态下,对小宁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具有猥亵的故意,并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范畴。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宣判时,距离小宁的婚礼仅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