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主题策略——湖北“三化”简评
事件:10月16日湖北省省长李殿勋提出【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加快建设大财政体系……“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四种方式】。
一、发言背后可能意味什么?
背后还是湖北财政问题。从省一级收入看,24年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4000亿元,过去7年CAGR约2.53%;23年中央对湖北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约4370亿元,相比22年已经同比下降(24年未公布),中央转移支付的力度在边际下行;而24年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接近一万亿,在高基数情况下过去7年CAGR约4.65%,财政缺口压力巨大。另外,从政府性基金收入看,过去7年逐年下滑,土地财政的压力也越来越严峻。
二、为什么从“三资”改革出发?
从收入结构拆,湖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税收中,占比合计超50%的两个大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过去7年增速缓慢;非税中,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这一项目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弹性,在过去7年增长2.5倍还多,已经成为最大的非税收入环节,占比超过非税总额的一半,这可能为本次“三化”的提法提供了一定线索。事实上早在今年四月,当地就印发了《湖北省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已经有【持续推进国有“三资”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表述,只是不及本次省长发言激进。
三、是否可能在其他省份推广?
有一定可能。省长发言节点恰好在四中全会举办前夕,说明中央可能允许地方在应对财政问题上具备一定的自由度。如果后续中央认可湖北方案,一些满足条件、财政压力情况与湖北相似的省份可能进行类似的改革。但要注意,湖北自20年疫情以来疤痕效应比较显著,可能已经享受了一定的宽松政策,并且本身属于中部经济大省,国有资产禀赋充沛,因此具备一定特殊性,其他省份未必能够大范围照搬。另外,国有资金杠杆化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从这个角度看能否大规模推广有待观察。
四、利好哪些方向?
从“三化”的操作难度和效率出发,将现有非上市优质资产吸收并入现有平台的方式要好于IPO,受益标的主要是湖北省国资平台,或资本运作比较积极的标的:如武汉控股,东湖高新、楚天高速、中百集团、兴发集团、武商集团等。后续建议持续关注优质资产注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