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的安徽街头,冷风卷着落叶打在车窗上。21岁的代驾小美(化名)攥着方向盘的手刚

旭日初升起 2025-09-28 11:32:07

冬夜的安徽街头,冷风卷着落叶打在车窗上。21岁的代驾小美(化名)攥着方向盘的手刚放松——终于把醉酒的男乘客阿豪(化名)送到停车场,没想到后座突然伸来一只手,狠狠摸向她的胸部,伴随着不堪入耳的调戏声 。 车厢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小美浑身发麻,几乎是抖着嗓子喝止,随即抄起手机报警。警察赶到时,阿豪还在醉醺醺地叫嚣“摸一下怎么了”。最终,他因猥亵被行政拘留5天。 可拘留期满,小美心里的刺却没拔出来。“那晚我吓得好几天不敢接夜单,亲友知道后偷偷议论,这不是5天拘留能抹平的。”羞愤之下,她咬着牙起诉阿豪,索赔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不为钱,只为讨回被践踏的尊严 。 一审判决下来,小美彻底寒了心:法院只判阿豪口头道歉,驳回了所有赔偿请求,理由是“未提供精神损害的实质证据”。那一刻她盯着判决书哭了:“难道被摸、被侮辱,非得拿出‘受伤证明’才算伤害?” 她没认输,顶着“小题大做”的议论提起上诉。而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终于让这场维权有了温度: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阿豪当面道歉,赔偿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说得明白:冬夜封闭车厢里,女性遭遇醉酒异性的肢体侵犯,那种恐惧和羞耻感,本就符合常理,无需额外“举证” 。更关键的是,行政拘留是行政责任,赔礼赔钱是民事责任——阿豪喝的酒,从来不是逃避尊严赔偿的借口。 这2000块不算多,却狠狠打了“猥亵是小事”的歪理。就像小美说的:“我争的不是钱,是让他知道,女人的尊严碰不得。” 可评论区早炸了锅:有人说“2000太少,尊严无价”,也有人赞“敢上诉的姑娘太刚”。你觉得这判决公道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坚决维权?代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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