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辽宁40岁已婚女骗恋26岁小伙,8万“恋爱费”打了水漂?法院判决戳破3个

旭日初升起 2025-09-28 11:32:04

太炸裂!辽宁40岁已婚女骗恋26岁小伙,8万“恋爱费”打了水漂?法院判决戳破3个真相 谁能想到,一场KTV里的即兴搭讪,会把三个人的生活搅得鸡飞狗跳? 辽宁这位40岁的女子,按理说该是婚姻稳定的年纪,可在KTV里瞥见26岁小伙的瞬间,竟忘了自己已婚的身份。她端着酒杯凑过去,声音软下来:“我单身,看你挺投缘的。”话音刚落,直接点开转账界面,1216块钱秒到小伙账户——后来有人猜,这数字是“要爱要顺”的谐音,可当时的小伙哪里知道,这钱背后藏着一个天大的谎言。 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地下情侣”。女子出手阔绰,小伙喜欢的手表、房租、甚至朋友聚会的单,她都抢着付,不到半年就砸进去8万多。小伙大概也沉浸在“被富姐偏爱”的甜头里,从没怀疑过眼前人的婚姻状况,直到那天,一个46岁的男人找上门来。 男人是女子的丈夫,手里攥着两人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脸涨得通红:“我老婆的钱,你凭什么花?赶紧还回来!”可小伙却梗着脖子反驳:“是她自愿给我的,说好了是恋爱花销,我没逼她!”这话彻底点燃了丈夫的怒火,双方吵到脸红脖子粗,最后只能闹上法庭。 所有人都以为,小伙拿了已婚女人的钱,肯定得全额返还——可法院的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判决小伙返还6万元,剩余2万多认定为“日常消费支出”,无需返还。 为啥会这样?法官的解释戳破了3个真相:第一,女子隐瞒婚姻,本身存在过错,不能要求全额追回;第二,8万多里,大额的手表、房租属于“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目的),小伙明知真相后该还;但小额的吃饭、唱歌钱,属于双方共同消费,不用还;第三,小伙明知对方可能有家庭却不核实,也得承担部分责任。 这事闹到最后,女子丢了婚姻又损钱,小伙落了个“贪财”的名声,谁都没占到便宜。其实仔细想想,婚姻里的忠诚不是说说而已,一时的新鲜感再诱人,也填不满谎言的坑;而天上掉的“馅饼”,往往藏着看不见的陷阱。 你觉得这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发现伴侣这样做,会怎么处理?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骗感情经历 骗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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