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花了126.3万,买了一套价值159万的法拍房,他可高兴了,领钱出来就交首付,过户完之后。他就打算装修入住,结果原房主却向他索赔13万,还威胁男子,如果不给钱,那就不腾房。 倪先生接到原房主打来的电话,原房主开口竟然就跟他说,他建的那个阳光房花了很多钱,装修同样也花了很多钱,就连他买的电器都是不便宜的。 他听到原房主说这些话,就觉得奇怪,这房子都过户了,原房主说这些话到底想干什么。 很快原房主就说出自己的目的,说他的装修,电器,阳光房花了将近13万,这是他的血汗钱,现在他的房子被拍卖了,但他的装修,电器。阳光房都是他自己做的,这不是房子,不应该也被拍卖了,他竟然要求倪先生进行补偿。 他索赔的金额竟然高达13万,倪先生听了原房主的要求,他吓了一大跳,他拍下了这个房子,当时就是看中这个房子的装修,以及阳光房,还看中了如果不想装修,还可以拎包入住。 现在原房主竟然向他索赔13万,倪先生哪里会愿意,他当时就表示了拒绝,原房主就威胁他,如果不拿出13万,那就别想让他腾房。 原房主此话一出,倪先生意识到,自己买房子这件事没那么简单了。 当时他看到这套法拍房,那装修风格实在让他喜欢,里面的电器应有尽有,如果嫌麻烦,他还可以拎包入住了,加上那个阳光房,闲时可以在里面喝喝咖啡,品品茶,他感觉那样会很惬意。 他看了一眼价钱,他一眼就喜欢上了,他看到这套法拍房的评估价在159万左右,但是法拍价应该是126万左右。 如此算下来,他可以省下几十万,这可能是他好几年的工资了,省下这一笔钱,他可以把房子装修得更好,或者买更多的东西改善生活。 自从他看上这套房子,他好不犹豫地把房子给拍了下来。 为了早点入住,他交钱很积极,首付一下就付了,办理贷款也很顺利,过户水到渠成,一切都在倪先生的计划中。 直到他接到原房主的这一通电话,他才意识到,他的麻烦是才刚刚来临。 但倪先生是早有准备的,他也不愿意给原房主一分钱,他来到房子就要求原房主腾房。 可原房主也不好惹,说不腾房就不腾房。这真是难倒了倪先生,倪先生一家人还等着入住新房呢。 无奈之下,倪先生只好申请了强制执行,这才顺利搬入了新房。 首先倪先生已经拍下了这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倪先生的个人合法财产,原房主不得侵占。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如果原房主侵占房子,那么倪先生可以要求强制执行,让原房主腾房。 其次,原房主用威胁恐吓的手段索要13万,这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民法典》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来原房主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他还恐吓倪先生,倪先生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原房主一直拒不执行腾房,他的行为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房子被拍卖之后,不管原房主有什么情绪或者不满,都容不得他违法犯罪。 那么你对倪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海报新闻 9月14日
江苏,男子花了126.3万,买了一套价值159万的法拍房,他可高兴了,领钱出来就
每日案论
2025-09-14 18: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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