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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两兄弟早年分家,商量好老大养母亲、老二养父亲。母亲去世后,老大直接甩手
山东聊城,两兄弟早年分家,商量好老大养母亲、老二养父亲。母亲去世后,老大直接甩手不管父亲,老二又说家里困难养不了父亲。老父亲悲愤交加,自己没收入、又无人照料,无奈将两个儿子全告上法庭。法院作出公正判决。这场官司真正值得注意的,并不只是每个月该给老人多少钱,而是兄弟之间几十年前的一句约定,到底能不能把成年子女的赡养责任彻底分开。类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早有先例。1985年4月25日,张某与丈夫郭某一家进行分家。夫妻二人育有长子郭甲、次子郭乙和女儿郭丙。分家时,郭某与两个儿子签订协议,写明郭甲负责母亲张某的生活,郭乙负责父亲郭某的生活,还约定父母达到一定年龄后,两个儿子如何支付零花钱。这个安排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此后多年家庭生活的一部分。2010年8月,郭某去世。此前主要承担父亲赡养责任的郭乙还负责办理了父亲的安葬事务。按照当年的分家思路,郭乙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约定中的责任,母亲张某理应继续由哥哥郭甲负责。问题恰恰出在这里。随着年龄增长,张某需要的不只是日常吃穿,还有医疗、照料和陪伴。到了2014年10月14日,家庭内部一直没能解决养老问题,张某最终把郭甲、郭乙、郭丙三个成年子女一起告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并提出希望跟随郭乙生活,同时要求子女承担赡养和医疗费用。郭乙对此有自己的想法。1985年的协议写得清楚,哥哥负责母亲,自己负责父亲,而且郭乙确实赡养过父亲,又处理了父亲的后事。郭丙同样提出,当年的赡养协议里并没有自己的名字。可法院审理的重点,不是谁能拿出那张旧协议,而是几十年前的家庭分工能否成为今天拒绝赡养老人的依据。最终法院结合张某的收入、生活意愿以及三个子女过去实际承担的责任作出处理。张某可以随郭乙生活,郭甲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张某产生的医疗费用,由郭甲承担二分之一,郭乙和郭丙各承担四分之一。这件事与聊城张某一家遇到的情况很接近。家庭内部可以商量谁离父母近一些、谁负责跑医院、谁多承担生活费用,但不能因为曾经负责过一位老人,就认定另一位老人从此与自己无关。山东还有一件更特殊的案件。1986年,陈某与再婚的朱某登记结婚。该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家庭典型案例。1987年,朱某带着尚未成年的徐乙、徐丙来到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与陈某共同生活。1990年5月13日,陈某与朱某生下儿子陈甲。此后,徐乙、徐丙陆续成年外出工作。2012年2月朱某去世后,陈某逐渐面临养老困难。陈某年纪已经大了,又缺乏稳定生活来源,最后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赡养问题。徐乙、徐丙并非陈某的亲生子女,这成为案件中的关键问题。不过法院查明,徐乙、徐丙未成年时已经进入这个家庭,陈某长期承担了抚养教育责任,双方形成了具有法律意义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孩子小时候接受过实际抚养,成年后不能只凭没有血缘关系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结合几名子女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陈甲自愿按照陈某的请求,从2014年起每年支付3600元赡养费,徐乙、徐丙分别每年支付1500元。再回到聊城张某的两个儿子身上,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张某一认为自己过去负责母亲,母亲去世后任务已经完成;张某二又表示家庭条件不好,无力独自负担父亲。兄弟各有说法,可年迈父亲没有劳动能力和稳定收入的现实并不会因此消失。法院最终没有认可兄弟二人以旧有分工免除责任的主张,判决张某一、张某二每人每月向父亲张某支付300元赡养费。宣判以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而赡养也并非把钱交齐就结束。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公布的陈某某赡养费纠纷典型案例中,年迈的陈某某希望女儿能够经常探望。法院除处理赡养费用外,还判决长女、次女每月探望陈某某不少于一次。这些真实案件放在一起,道理并不复杂。多子女家庭可以根据收入、距离和生活情况协商养老分工,过去承担较多的一方也可以在具体费用分担时说明实际情况。但家庭协议解决的是怎么照顾老人,而不是决定谁可以彻底退出。老人需要生活费用,也需要医疗照顾和亲属探望。等到父母真正年迈时,成年子女面对的仍然是共同的家庭责任。
“冤不冤?”山东聊城,一男子和同伴晚上闲逛,看见一父亲脚踹未成年女儿。男子赶紧制
“冤不冤?”山东聊城,一男子和同伴晚上闲逛,看见一父亲脚踹未成年女儿。男子赶紧制止,和女孩父亲吵了起来。父亲都不打女儿了,男子竟2次把女孩父亲绊摔倒地,还扇他耳光,造成对方3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2级。男子被羁押200多天。女孩父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从重追究男子刑事责任并索赔10万元。一审判决男子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1564元医疗费。男子不服,一口咬定自己是见义勇为,提起上诉。刘先生和同伴晚上在广场闲逛,发现朱先生因为自家闺女考试没考好,当着不少遛弯人的面,抬脚就踹孩子。朱先生压不住火,好几脚都落到孩子身上,其中一脚,直接踢到了孩子脑袋上。刘先生刚好撞见这一幕,他心里的火蹭蹭就蹿上来了。在他看来,哪有父亲这么打自己孩子的,而且还是大庭广众,孩子虽然未成年,但也是有自尊心的,考试没考好可以好好教,打孩子能解决啥问题?刘先生路见不平一声吼,上去制止,俩人当场就呛起来了。朱先生也顾不上收拾孩子了,觉得刘先生多管闲事,这是自己家事,关他什么事?凭啥插手?朱先生这时候也停下了手,没再继续打闺女,一直跟刘先生掰扯。刘先生是个暴脾气,连着2次伸腿把孩子爸绊倒摔在地上,之后还上手扇了对方耳光。朱先生3根肋骨骨折,后来鉴定出来是轻伤二级。刘先生直接被警方刑事拘留,接着又走了逮捕程序,前前后后在看守所里待了200多天。被打伤的朱先生直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重判刘先生,还张嘴要10万块钱的赔偿。一审法院认为,认为朱先生已经停手了,对孩子的伤害行为已经结束,根本不存在马上就要发生的危险。所以,刘先生不算正当防卫,定了故意伤害罪。但法院觉得这事情节确实轻,最后判了免予刑事处罚,只需要赔对方1564块钱的医疗费。刘先生心里特别不服,从头到尾都觉得自己是做好事见义勇为,根本不是犯罪,直接就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看了材料,觉得一审事实没捋清楚,直接把案子发回去重审。8月18号重审开庭之后,法庭直接宣布休庭,延后再判。另外,朱先生动手打亲闺女,只被做了个口头告诫,没做任何实质性处罚。刘先生已经另行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当初那个告诫决定,让警方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对朱先生做出治安处罚。外地曾发生过类似场景,路人撞见家长当街体罚孩童上前制止,双方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路人把家长推倒,致对方手腕骨折构成轻伤。一审同样以故意伤害定罪,没认定正当防卫,后续路人上诉后,法院结合家长此前长期家暴孩子的背景,最终对路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对实施家暴的家长,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路人看见小孩被打,第一反应肯定是上前拦,谁也没法在那种当下精准掐着“刚好制止”的分寸。但拦完之后再动手伤人,哪怕对方之前有错,也确实踩过了线。不能因为出发点是护着孩子,就把后面的过度伤害行为,全算成见义勇为。反过来,也不能只看最后伤了人,就把最开始制止家暴的行为全抹成错的。既不能让好心拦人的人平白受冤,也不能让被制止的家暴家长反过来靠伤讹人,两边的分寸得掰扯得明明白白,才不会寒了普通人想做好事的心。《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要求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施暴父亲已停止殴打,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已消失,后续绊摔扇耳光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结合制止家暴的善意动机,认定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对此,你怎么看?案例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26-8-18
“冤吗?”山东聊城,一男子因女儿半夜离家,情绪失控,当街对女儿拳打脚踢。一小伙和
“冤吗?”山东聊城,一男子因女儿半夜离家,情绪失控,当街对女儿拳打脚踢。一小伙和朋友路过这里,看到这一幕后,赶紧上前制止。结果,男子妻子告知,这是他们的家务事,让二人不要插手!谁知,小伙根本不听劝,上来就将男子两次撂倒在地,致其轻伤。事后,法院认定小伙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小伙不服,坚称自己是见义勇为,凭什么定罪?最近一条开庭消息,让山东聊城这起旧案子再次走进大家视线,刘某向媒体证实,8月18日上午九点,他的案子会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在我个人视角来看,这场重审,不只是刘某一个人的官司,很多普通人都在等着一个说法。整件事最早发生在2024年5月26日深夜接近十二点,小区南侧广场里,朱某因为女儿半夜离家,不停脚踹自己女儿,女孩的母亲就在一旁,告诉路过的刘某和朋友,这属于家里私事,劝两人不要插手。刘某听到女孩的呼救没有走开,这下引起朱某不满,双方发生口角,随后刘某先后两次将朱某绊倒在地,还扇了对方脸部,冲突过后,朱某经过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案件走到检察院阶段,检方当初建议判处刘某九个月有期徒刑。我认为这件事最纠结的地方就在这里,所有人都承认,刘某最开始上前,目的是阻止孩子被殴打,出发点没有问题,可一审法院在2025年11月作出判决,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拿到判决之后刘某并不服气,他一直坚持自己属于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不该被定罪,随即提起上诉。到2026年5月,聊城市中级法院给出裁定,认为原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楚,直接把案子发回重新审理,单单这个裁定,就能看出案件本身存在不小的争议。在我个人视角来看,我们站在屏幕前看完整监控,能冷静区分什么时候殴打停止、冲突如何升级。可换到深夜空旷的现场,面对一个刚刚动手殴打孩子、情绪激动的成年人,普通人很难精准判断危险什么时候彻底消失,谁也没法要求路人,在出手劝阻的时候,精确控制动作轻重和收手时机。同时我也觉得,不能简单一刀切,觉得只要制止施暴,所有肢体动作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需要平衡两方权益,一边要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暴力伤害,鼓励大家出手相助,另一边也要规范劝阻行为,避免冲突进一步扩大。不少人讨论,家人之间动手,旁人到底该不该上前干预。传统观念总觉得家务事外人少掺和,可当暴力已经发生,孩子处在危险之中,旁人视而不见,同样让人心里不安。距离重审开庭只剩几天,所有人都在等待最终结果,我觉得这次重审的判决十分关键,它会给出一个清晰的边界,告诉普通人,遇见当众施暴,我们出手劝阻的底线到底在哪里。信息来源:扬子晚报《男子将当街踹女儿的父亲放倒致其轻伤,一审被判故意伤害,重审将开庭》2026年8月14日
山东民营经济撑起“半壁江山”,背后藏着什么密码?一组数据足以让人震撼:山东民
山东民营经济撑起“半壁江山”,背后藏着什么密码?一组数据足以让人震撼:山东民营经营主体突破1400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总数的98.9%;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1.7%,贡献了八成以上的城镇就业——民营经济早已撑起山东经济的“半壁江山”。亮眼成绩的背后,是山东民营企业“向新而行”的坚定步伐。2025年,全省民营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达544.9亿元,同比增长8.2%。从威海光威集团打破国外垄断实现碳纤维国产化,到中际旭创、歌尔股份在新兴赛道领跑,再到116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95%,山东民企正从“规模制胜”迈向“价值引领”。政策端也在持续发力。2026年1月施行的新修订《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从制度层面保驾护航,3年省级财政直接投入超360亿元支持民营经济,覆盖创新、转型、融资全链条。当然,融资难、政策落地“温差”等问题仍需破解。但正如那句老话:民营兴则山东兴。这片热土上,民营经济的故事还在继续书写。信息来源:山东宣传网、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海报新闻数据截至: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