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无赖?北京,男子接了一个长途代驾订单,代驾一辆百万路虎越野车,历时24天,跨越7座城市4000多公里,将车子送到海口。车主承诺,给代驾费,食宿全包。一路上,车主出手大方,跟男子相谈甚欢,还给男子买了新衣服,他找男子借了30000元,中途还了6000。到目的地后,车主反悔,不但不给代驾费,连借款都不想还。
这件事听着像“千里送豪车,最后送了个寂寞”,但把双方说法摆在一起看,它其实是一场夹杂着代驾报酬、私人借款和旅途费用的复杂纠纷。
事情最初并没有那么离谱。7月29日,代驾司机刘师傅接到一笔5小时600元的普通订单。因为一路聊得投机,车主又请他从北京开到太原,约定代驾费1300元;后来继续前往西安,代驾费2000元,这两笔钱都支付得比较痛快。
正是前面的爽快,降低了刘师傅的警惕。车主一路向南,刘师傅也从临时代驾变成了随行司机,先后经过西安、重庆、贵阳、南宁、湛江,最后渡海抵达海口。
旅途中,几个人一起吃饭、看电影、逛景点,车主还给刘师傅买了衣服。原本纯粹的雇佣关系,慢慢掺进了“朋友感情”。这看起来很有人情味,实际上也让钱的边界越来越模糊。
到了重庆,车主称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刘师傅借了3万元,并承诺抵达海口后归还。后来车主偿还了6000元,剩余部分一直没有解决。
也就是说,刘师傅不但没有拿到后续长途驾驶的报酬,还把自己的钱借了出去。
但车主也提出了另一套说法:双方没有签订完整的长途代驾协议,旅途中还产生了轮胎损坏、酒店住宿、交通罚单、车辆损耗等费用,刘师傅中途外出见朋友也产生了开销,这些费用都应该抵扣。
问题恰恰出在“抵扣”两个字上。
轮胎是谁造成损坏的?当时谁答应承担?罚单对应哪一天、由谁驾驶?酒店住宿原本是不是车主承诺承担?所谓车辆损耗又该按照什么标准计算?这些不能到终点后拿出计算器随手一按,就把24天的劳动报酬和借款全部抹掉。
开百万路虎,不等于算账可以百万级随意。该谁承担的费用可以核算,但必须拿出依据,不能把“我觉得有损耗”变成一张万能抵扣券。
从法律上说,没有纸质合同,不代表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合同。口头约定同样可以成立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行程轨迹、订单信息以及此前支付1300元、2000元代驾费的行为,都可能成为判断双方真实约定的重要证据。
当然,刘师傅同样需要证明后半段究竟如何计费。是按天、按公里,还是每到一座城市重新结算?食宿全包有没有明确说过?如果报酬数额没有谈清楚,法院可能结合交易习惯、实际工作量和当地同类服务价格进行判断,而不是谁嗓门大就听谁的。
借款则是另一笔账。3万元转账、6000元还款以及双方关于“借”“还”的聊天内容如果能够相互印证,通常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已经归还一部分,有时反而能够说明对方承认这笔钱属于借款。
至于车主主张拿其他费用冲抵,也得先证明那些费用确实存在,而且应由刘师傅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欠钱不还不能直接等同于诈骗。诈骗需要证明对方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财物。
现在双方仍在争论合同内容和费用承担,在没有进一步证据和司法结论前,更稳妥的处理方向仍是保存证据、列清账目,通过调解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我认为,刘师傅最大的教训并不是“太善良”,而是把职业关系过早变成了兄弟关系。对方请吃饭、买衣服,可以领情;但涉及几万元借款和跨越数省的服务,至少应该在聊天里把报酬、食宿、车辆损坏、罚单承担和结算时间写明。
真正靠谱的交情,不怕把账说清楚。反倒是那些总说“都是兄弟,谈钱伤感情”的人,最后往往最擅长拿感情抵账。
目前刘师傅已经报警求助,双方仍各执一词,事件尚无法院判决。究竟是车主拖欠费用,还是双方对费用承担存在误解,最终还得让完整证据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