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婚男化作时间管理大师,偷情16年才被发现,这老登还有个16岁的私生子,这可给原配妻子气的。家里要拆迁,大概4000万,妻子心想得赶紧守护财产,立刻就去立遗嘱,将来她离世了,她名下所有财产都归两个女儿,一分钱不给丈夫,不然她的财产就得跟私生子分了。两个女儿很体谅母亲:这是她辛苦一辈子的财产,我们会守护好的。
(广州广播电视台,9月16日报道。)
李女士今年40岁,她的母亲跟父亲结婚的时候,也就才20多岁。
年轻的时候,李女士的母亲婚后给丈夫接连生下了两个女儿,丈夫就不大开心了,因为他一心想要生个儿子。
李女士的母亲感觉,当时必不可能再给他继续生育了,丈夫就瞒着妻子,开始在外面发展女人,偷情的同时,还生育了一名私生子。
得知小女人给自己生下来男孩,可给丈夫开心的啊,一直就偷偷的养育着这个孩子,李女士的母亲丝毫不知情。
丈夫也是很厉害,瞒着妻子,一瞒就是16年,原配妻子这边完全就是不知情。
最近老家这边通知,准备要拆迁了,说的核对户籍安置人口。
就在核对户口的时候,丈夫那边的事情东窗事发,李女士的母亲突然发现:丈夫竟然一直瞒着自己搞外遇,并且还有一个私生子,已经16岁了!
40岁的李女士,外面还有一个16岁的亲弟弟?
这个简直就是滑稽事件,让李女士不能接受,更加令她的母亲无法接受。
李女士的父亲知道纸包不住火了,也只好跟妻子坦白:早些年的时候,在外面做生意,跟一个女人玩了婚外情,当时确实有一个私生子,如今已经16岁了。
另外,李女士的父亲还表示,当时一直想要生个男孩,这个孩子出来后,他很开心,就瞒着家里人,偷偷的给这个孩子办理了户口。
李女士的母亲得知真相,一下子身体承受不住,头晕恶心,自己心理压力很大。
现在母亲的身体情况很不好,她很担忧,自己生育了两个女儿,目前要紧的,是必须要保住两个女儿的合法权益。
李女士的母亲还考虑到,如果自己离世了,丈夫就要分走一半财产,自己的财产丈夫还要分给私生子,这个她没法接受。
所以李女士的母亲就想到,当务之急必须要做一件事:立遗嘱,保住财产,将自己名下的资产,全都留给两个女儿。
李女士表示,家里两套宅基地,拆迁费用大概靠近4000万元,母亲就是希望她的份额里面的指定部分,全都给到她跟妹妹。
随后到了立遗嘱那一天,李女士,李女士妹妹,李女士母亲三个人都来到相关部门,对本人合法财产做出了安排,名下的财产都交给两个女儿继承,尽最大的能力,守护好两个女儿。
李女士自己也表示,如今她跟妹妹能做的,也就是尽力守护好母亲辛苦半生的财产,不能将财产外流。
要说李女士的母亲是知法懂法的,她的担忧肯定也是有现实法律依据的。
如果李女士的母亲没有立遗嘱,并且走在丈夫之前,她的遗产一半就要分给丈夫继承。
丈夫离世后,他的财产还要分给私生子,那么也就等于,李女士母亲的财产,间接留给了婚外的私生子,她才不服气呢。
《民法典》第 1071 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跟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继承的财产,是案中丈夫的那一份财产,不可以直接继承妻子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可以合理继承父亲名下的,所有的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 1127 条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含婚生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
如果本案中的妻子没有立下医嘱,妻子去世之后,丈夫作为配偶会分配到妻子的遗产,丈夫在过世之后,非婚生子就可以享受丈夫名下的财产,等于间接流转。
也就是说,妻子最后的资产,还是会有不少部分留给了丈夫的私生子,她肯定不愿意了,这才立刻立遗嘱,想要阻断财产流失的风险。
《民法典》第 1133 条规定,自认人可以立遗嘱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为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母亲立下遗嘱,名下财产留给两个女儿,立定之后,即刻生效。
信源:广州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