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古时,有个村民在田间劳作,因为太累睡着了,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他的儿子当时只有16

古时,有个村民在田间劳作,因为太累睡着了,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他的儿子当时只有16岁,发誓要替父亲报仇,等母亲睡着后,儿子拿着铁锤偷偷走出了家门。 那年是明洪武十六年,山西平定州,狼患频发。农人于江早晨下地干活,到午时,困乏难耐,便倚着田埂歇息。黄昏时未归,妻颜氏与子于安赶去寻人,见地上草血斑斑,只余破旧布鞋一只。 颜氏当场昏倒。田边不远处,是丘林相接之地,当年州志记载:“冬末春初,饿狼群行,有咬人夺命之事。” 家中气氛沉重。于安夜里翻身睡不着,他记得父亲从不懈怠劳动,说:“农夫惟勤,天道酬实。”如今死于狼口,实在不甘。他应母之言口头答应罢手,实则心藏利刃。 这一夜,月明如昼,于安提着铁锤,趁母亲睡熟,步行到父亲遇害处。他趴在地上,闭眼装睡。过了很久,枯草有响,一只瘦狼靠近。 他握紧锤柄,待狼欲咬颈,猛地起身,一锤砸下,那狼脑碎即死。 他拖狼入林藏起,又回原地等候。夜过大半,第二只狼又到,于安依法再杀。这两只狼皆为灰背,无异常。于安本打算回家,但心觉不安,便未离去。 忽入梦中,于江满身是血,对他说:“儿啊,你杀的不是那只。”醒后汗湿背脊。他思忖,梦或非虚,便守至天亮。草丛动起,果然又见一狼,鼻有白点。 正是《山西通志》所载“鼻白凶狼”,为群中首者。于安沉下身,待其近前,一锤断其头骨。血溅之间,他眼眶发热。 拎着狼尸返家,颜氏见子满身血土,瘫坐在门前。于安跪地谢父之教,颜氏亦悲亦喜。 后来,于安事母极孝,耕读并举。三年后入府学,再十年,考中贡生。平定知州访察户籍时,曾问:“你少年何以无父?” 于安答:“亡于狼口,报之三锤。” 知州叹曰:“少壮可敬。” 明正统年间,《平定州志》补记此事,称“村人子杀狼三,不惧,不怨,忠孝具足”。 王阳明云:“知行合一者,方可立身。”于安未言大义,然一锤一行,皆是根本。母教有方,子心坚定,世人若知,不应轻言“野兽不过畜生”,也勿言“孝义无用”。 世道之正,往往藏于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