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这位法律工作者为吸毒者鸣不平,称留给他们的只有两种工作:一种是家政,一种是外

溪边喂鱼 2025-12-01 19:25:10

北大这位法律工作者为吸毒者鸣不平,称留给他们的只有两种工作:一种是家政,一种是外卖。难道,咱们社会能给这些人留下这两个工作岗位,他们还有什么不知足吗?难道还想让吸毒的进体制、当老师、做明星吗? 先把话说透——吸毒从来不是“一时糊涂”的小过错,而是触碰法律红线、危害公共利益的严重行为。那位北大背景的法律工作者,或许是太执着于“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却忘了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多数人的安全,忘了吸毒者给社会带来的隐性伤害有多深。 咱们先看看现实: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超百万,其中复吸率长期居高不下,而每一起复吸背后,都可能伴随着盗窃、诈骗甚至暴力犯罪——为了凑够毒资,多少吸毒者把家庭拖垮,把邻里搅得不得安宁? 社会给家政、外卖岗位,不是“施舍”,而是带着包容的“机会”。家政要进入他人家庭,接触老人、孩子这些弱势群体;外卖员每天穿梭在城市街巷,手握交通工具的操控权。这两个岗位看似普通,却都需要基本的责任心和自控力。 相关企业其实已经放宽了要求,只要戒毒满一定年限、无犯罪记录,就给重新融入社会的通道。可这位法律工作者却觉得“不够”,难道他没考虑过:体制内岗位掌握公共权力,老师承担育人责任,明星影响社会风气,这些岗位对从业者的道德底线和自律性要求极高,吸毒者的过往经历,怎么可能让公众放心? 就说教师岗位,《教师法》明确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吸毒虽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但多次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等行为都可能触犯刑法,即便只是行政违法,其背后暴露的自控力缺失、价值观扭曲,也根本不适合站在三尺讲台。 去年某县城就曾发生过一起案例:一位隐性吸毒的民办老师,因为毒瘾发作出现幻觉,在课堂上胡言乱语,吓得学生当场哭着跑出去,最后被家长联名举报辞退。这样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再看体制内岗位,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都有严格的政审环节,直系亲属有吸毒史都可能影响录用,更别说本人吸毒。这不是歧视,而是对公共权力的负责。 想象一下,一个曾被毒品控制的人,手里握着审批权、执法权,会不会因为毒瘾复发或被毒贩要挟,做出损害公共利益的事?答案不言而喻。 而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被年轻人模仿,前几年某流量明星吸毒被抓,直接导致其代言的十几个品牌解约,多部影视剧下架,多少粉丝因为偶像的错误行为陷入价值观混乱。社会绝不能容忍这样的“示范”。 那位法律工作者可能忽略了一个关键:吸毒者的“就业困境”,根源在自己,不在社会。我认识一位社区禁毒社工,她负责的片区里,有个30多岁的小伙子,吸毒前是IT公司的技术骨干,吸毒后丢了工作、妻离子散。 戒毒后,社区帮他联系了外卖骑手的工作,可他干了不到三个月就辞职,理由是“太累、赚钱少”,后来又因为复吸被抓。 反观另一位40多岁的大姐,戒毒后踏实做家政,手脚麻利、为人诚恳,不少雇主都点名要她,现在已经自己组建了小的家政团队,还带动了其他几位戒毒人员就业。 这说明什么?机会从来都有,关键看吸毒者是否真的悔改、是否愿意付出努力。社会的包容不是无底线的纵容,公众的善意也不能被当成理所当然。 咱们国家对吸毒人员的帮扶已经很到位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就业指导、心理疏导,一系列措施都是为了帮他们回归正途。但帮扶不等于“特权”,不能因为你吸过毒,就要求社会无视风险,给你和普通人一样甚至更好的岗位。 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是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是站在道德高地苛责社会。真正的公平,是让遵守法律、坚守底线的人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机会,让触犯法律、危害他人的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家政和外卖岗位,既能让吸毒者自食其力,又能通过工作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自控力,这已经是社会能给出的最大善意。 说到底,吸毒者要做的不是抱怨“岗位太少”,而是反思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珍惜来之不易的改过机会。 社会可以包容犯错后真心悔改的人,但绝不会容忍无视底线、索要特权的行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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